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四川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工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经个人申请,小班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环境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10月18日至10月22日(3个工作日)。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谢老师反映,地址:3教416,电话:028-86290993(办公室搬迁后移机中)。不接受匿名反映,不接受公示期结束后反映。
也请名单上的同学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如有误,务必于10月22日前联系学院权益部陈锦晟核实修改(QQ:2656317812)。
环境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