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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3-24 点击次数:


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学生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生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了学院领导、学生会主席团、班长代表、团支书代表的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
二、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学生会工作者
评选名额:
学院评选本届学生会先进工作者不超过3名并推荐到校学生会。
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业优良,品行端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情况,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前30%,且无补考、无重修记录;
(3) 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
(4)密切联系同学,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请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参评者及时制作PPT:重点围绕在任期间做过的贡献以及如何为同学办实事展开论述;并填写《环境学院2024-2025年学生会先进工作者申请汇总表》(附件1)。于3月26日(周三)14:00前将附件1电子档以及PPT以“部门+姓名”的命名方式打包发送到邮箱:2858053406@qq.com.
;及时参与环境学院学生会先进工作者答辩群:1042442675

四、相关注意事项申请:学生自愿申请
评选方式:学生自述
评选地点:三教-423B
评选时间:3月27日(周四)12:30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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