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根据学校《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成立环境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及推荐、选举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15人)
主任:黄杵睿
成员:谢丽苹(老师)江芹(老师)杨丽娟(老师) 李林格 何亮杰 罗茂雯 肖雨轩 张璨 潘婧燚 欧阳冠芳 魏怡如 陈荟琴 代燕林 杜蕴瑶
二、学生代表人选条件
1.学代会代表应为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本科生;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4.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2024-2025学年必修加权成绩或者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应在专业前50%,通过英语4级,无补考重修记录,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与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积极反应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诉求,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6.本次学代会预计在5月下旬召开,故学代表不含2025届毕业生。
三、选举原则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文件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尊重和保障青年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四、选举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三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4月29日—5月1日)
4月29日—5月1日,提名学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须经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所在班级团支部选举产生,并由班长填写附件《环境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统计表》,并附上证明材料(投票截图、成绩证明、英语四级证明)打包于5月1日12:00前发送至环境学院学生会官方邮箱1986642063@qq.com(提交时注明:班级+学代会)。
注意:参加选举人数应达到班团支部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成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每个班团支部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1人)。
2.代表候选人提名(5月3日)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审核小班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分配名额提名代表候选人,报选举单位同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按提名代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20%的原则提名代表候选人11名,并报第十八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审查。
3.正式代表选举(5月6日)
5月6日中午12:30于3教423B召开全院班长会议(不含毕业年级),按分配正式代表名额(9名)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参加5月下旬的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五、工作要求
1.各小班举行班团大会选举学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时,实际到会人数应达到班团支部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可采取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民主推荐工作,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成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各小班要把选举学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动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开展选举工作;
3.各小班选举工作务必在5月1日12:00前结束,并将相应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环境学院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