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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德育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6-09 点击次数:


各小班、全院同学:

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24〕18号)规定,学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德育素质测评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议对象

全体在读本科生(不含毕业年级)

二、德育素质测评内容

)项目及分值

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满分共100分,评议项目及分值见下表。

序号

项目及测评要素

分值

1

政治素质

25

2

遵纪守法

25

3

道德修养

25

4

集体观念

25

总分

100

)评分方式

1.由班主任、班支委(不超过7人)组成评议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班主任在学生管理系统设置评议小组成员(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2.班级所有同学及评议小组成员登录学工系统,依据评议项目及评价要素,分项为全班同学评分。

每位同学的同学互评分数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当学年有下述情况的,在以上评价所得总分上扣分,多次违规则累计扣分:

①课堂无故缺勤1次扣1分;

②有不诚信记录、受到诫勉观察、通报批评等扣5分;

③擅自在外住宿、受警告处分扣10分,严重警告处分扣15分,记过扣20分,留校察看扣25分。

(三)成绩计算

班级所有同学在系统完成评分完成后,班主任在学工系统计算成绩。

【重要提醒】所有学生完成测评要素打分后班主任才能计算德育素质成绩。

、工作要求

(1)针对每项最高分与最低分差距较大的的情况,请班主任认真核实、了解情况,做的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避免学生产生不良情绪。

(2)要做到及时汇总,及时公示(可选择在班级QQ群、微信群或其他本班学生能明显看到的地方),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请各班主任于6月15日前完成德育素质测评工作。

环境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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