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4-2025学年度环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奖项类别、奖励标准及评选指标、奖项类别、奖励标准及指标情况表
奖项 |
奖金(元/人) |
名额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5000 |
9 |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2.参评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10月12日上午11:00之前:参评学生填写附件《环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同时加入“优秀学生奖学金”QQ群:1062900744;班长以小班为单位上报《环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电子档(以“专业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命名)发送至2858053406@qq.com;
2.10月13日—10月18日: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和评审。拟获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3.10月19日—21日:学院公示3天。
四、评选流程要求
1.学生申请
小班同学自愿提出参评申请,同一班级可推荐多人,不申请者不参评,各班级做好参评条件审查工作。
2.人选确定
由学院根据本院优秀学生名额,从各班推荐人选中,按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提名,通过比选确定参评学生的拟评奖项,如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根据评选情况,学院通过院内竞争性方式(具体形式、时间另行通知)确定最终人选。
五、填报说明
1.以上所有参评条件中“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综合学业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点”、“操行得分”等均以学工系统中2024-2025年数据为准。
2.当学年内,原则上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不兼得。
3.申报时,需填写奖项类别和金额,因名额有限,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奖项。
4.参评学生填表一定要真实准确,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有误,获奖学生存在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或追回奖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因时间紧迫,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限上报各类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环境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