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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9-30 点击次数:


学院2022、2023、2024级各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学院实际情况,现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大二及以上年级表现优秀的个人或集体进行遴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全日制在校在读;

(4)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5)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6)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7)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优秀学生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

(3)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4)按照学生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小者优先。

3.优秀学生干部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参评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届;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4)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

(5)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6)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小班前30%(含)。

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院级、班级学生干部)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备案。校级学生干部由相关职能部门推荐,校团委审核,学校备案。


(二)优秀班集体

1.班级管理好,班规等制度健全,执行好,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成员团结,积极向上,参评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室风好;

3.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 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4.学风建设好,学风状态评价优秀,参评学年班级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必修课补考重修人数率低于同年级 同专业补考重修人数率平均数;

5.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高;

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大的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注意: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均需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提出申请,优秀学生小班根据申请同学的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上报学院,不经过民主方式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各小班、各部门须通过民主方式排序产生。

2.小班推选的优秀学生干部可推荐0-1人,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团委、学生会(只包括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含志愿者)各部门可推荐0-1人。

3.以上评选原则:所有荣誉各类别均不重复,班级与院校学生部门不重复推荐;班级推荐、学院推荐不重复。身兼数职者,须根据情况做好选择取舍,只在其中某一个系统评优,切勿重复参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资格。

特别提示: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年度内不可同时获得。有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推荐,名额不再替补,转至其他小班。

三、名额

学院优秀学生总名额为83名,优秀学生干部总名额为42名(小班名额31名,学院学生组织名额11名),优秀班集体总名额为3个。具体指标如下:

优秀学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系别

专业

年级

同年级同专业人数

分配比例

分配名额(四舍六入五成双)

1

环境学院

环境工程

2022

116

9.45%

11

2

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2022

82

9.45%

8

3

环境学院

环境生态工程

2022

105

9.45%

10

4

环境学院

环境工程

2023

110

9.45%

10

5

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2023

81

9.45%

8

6

环境学院

环境生态工程

2023

87

9.45%

8

7

环境学院

环境工程

2024

118

9.45%

11

8

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2024

89

9.45%

8

9

环境学院

环境生态工程

2024

90

9.45%

9

总计

878

9.45%

83

学校分配名额

83




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名额分配表

序号

班级名称

人数

分配名额

1

环工202201

29

1

2

环工202202

29

1

3

环工202203

28

1

4

环工202204

30

1

5

环境科学202201

28

1

6

环境科学202202

26

1

7

环境科学202203

28

1

8

环境生态202201

27

1

9

环境生态202202

25

1

10

环境生态202203

27

1

11

环境生态202204

26

1

12

环工202301

29

1

13

环工202302

28

1

14

环工202303

25

1

15

环工202304

28

1

16

环境科学202301

28

1

17

环境科学202302

25

1

18

环境科学202303

28

1

19

环境生态202301

28

1

20

环境生态202302

27

1

21

环境生态202303

32

1

22

环工202401

28

1

23

环工202402

31

1

24

环工202403

29

1

25

环工202404

30

1

26

环境科学202401

29

1

27

环境科学202402

30

1

28

环境科学202403

30

1

29

环境生态202401

30

1

30

环境生态202402

30

1

31

环境生态202403

30

1

合计

878

31

分配班级指标

31


四、推荐要求等相关事项

(一)优秀学生

申请:学生自愿申请。

推荐:小班进行条件初审,按照申请学生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比对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公示截图上交学办)。

注: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上一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次数字×70%+第二课堂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次数字×30%,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及第二课堂成绩以当学年成绩为准,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计算。

指标:每个班级推荐“优秀学生”推荐至少1人,学院按照同年级同专业“优秀学生”推荐总人数在同年级同专业范围内拉通排名遴选。

评选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条件初审(小班推荐的人选需在班级完成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审定表彰。学院和学校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推荐,名额不再替补。

(二)优秀学生干部

申请:学生自愿申请。

推荐:班主任主持小班召开民主评议会,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团委直属部门、学生会由三大部门原主席团成员参与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同学的日常表现、群众认可程度等方面进行充分酝酿和综合评价。推荐人选在小班或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公示截图上交学办)。

指标:每个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0-1人;原学生组织各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0-1个。特别提醒,每个小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不能超过1个,小班之间不能调整。如果小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指标没有用完可以用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但是院级指标不能用在班级优秀学生干部上。

校级团学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工作由校团委另行组织安排。(校级职能部门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并审核通过的学生不需要通过学院层面参评,也不需要学院公示,更不需要占用学院名额。这部分同学指标单列。)

评选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小班、部门民主评议---学院审核评定---学校审定表彰。学院和学校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推荐,名额不再替补。

(三)优秀班集体

申请:小班自主申报

评选方式:申报材料质量+答辩现场表现。

五、时间安排

(一)小班报送推荐名单

1.请各小班务必于10月10日16:00-18:00之间将《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档以专业班级命名发送到3074751585@qq.com,例如“环工202402”。同时需将纸质档交到环境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2.请各小班务必于10月17日16:00-18:00之间将《环境学院2023-2024学年度“优秀班集体”拟评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档以班级+优秀班集体命名发送到3074751585@qq.com,纸质档及相关班级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到环境学院学生会办公室(3-417),答辩PPT现场进行拷贝(后续通知具体时间、地点)。

(二)部门报送推荐名单(不占班级指标)

请各部门务必于10月10日16:00-18:00之间将《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档以部门命名发送到3074751585@qq.com。同时需将纸质档交到环境学院学生会办公室。(3-417)

(三)线上填报及班主任审核

学院确定评审推荐名单,各班级督促本班级相关人选公示后登陆“学工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请班主任老师完成线上审核工作。

(四)“优秀班集体”评选答辩

学院预计将于10月20日(暂定)中午举行“优秀班集体”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答辩为5分钟陈述,3分钟问答,答辩须使用PPT。

(五)学院公示

学院在全院范围公示2024-2025学年度“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三天。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凡是在评优评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2.时间紧迫,请各学生组织、各小班、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选申报工作,逾期未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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