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小班:
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资格审查后,首先确定必修课加权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的人选,拟评21人;再根据各年级各专业双30%评选(以综合素质测评排序)至少获一次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拟评15人。现将2024-2025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馈到学院党委办公室3-416,联系电话:028-86291500
环境学院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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