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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及环境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6-05-09 点击次数:


全院各非毕业班小班、全体同学:

为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省学联及学院党委批准,学校将于 5 月下旬召开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环境学院拟于 2026 5中旬召开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为统筹做好两级学代会代表推选工作,保障学生民主权利,凝聚青年力量,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意义

本次两级学代会是全校及全院青年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大事,是深入学习贯彻各项会议精神的重要载体。做好代表推选工作,能够切实保障学生民主权利,凝聚青年力量,为学校、学院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学院第十二次学代会将审议第十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审议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名单。

二、参选对象

环境学院非毕业班在籍本专科生,不包括各类处分未解除人员。

三、代表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与行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品德作风优良,遵守宪法法律、校规班纪,集体荣誉感强,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3. 学业表现良好,无挂科补考记录,自律意识良好;

4. 履职与议事能力突出,善于收集、如实反馈同学合理诉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5. 综合素质过硬,积极参与志愿、竞赛、实践等活动;

6. 了解学院学生工作基本情况。

注:少数民族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获得优秀学生标兵、国家奖学金等荣誉学生优先推荐。

四、推选名额与配比要求

(一)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1. 202320242025 级每个小班每班提名1名候选人推荐人选;

2. 兼顾少数民族、先进学生代表配比,学院将从中择优遴选 10 名作为校级学代会代表候选人。

(二)环境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1.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的规定学院非毕业年级总人数为891人,拟定代表名额 59

2. 202320242025 级每个小班推荐 2 名代表,其中至少 1 名非班团干部、非校院学生会骨干;

五、推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 班级推选阶段遵循民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班级推荐选举到会人数需达班级应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候选人获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入选。采取自愿报名或民主投票选举等形式,结合多数学生意见确定推荐人选。

2. 公示阶段班级推荐人选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1 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代表人选。

3. 材料报送阶段

校级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信息表(电子版,文件名格式:XX 学校学生代表信息)511 14:00 前提交至邮箱:1986642063@qq.com,推荐人员加入 QQ 群:1102693756联系人:王博1242809505有意参评校级代表须在表格备注栏注明;

院级学代会代表人选信息表(电子版,文件名格式:XX 学院学生代表信息)于 5 11 14:00 前报送至邮箱:1986642063@qq.com,联系人:王博1242809505),代表须加入 QQ 1102695051

4.学院遴选阶段

学院拟于513日中午1240召开班长大会对校级学代会推荐人选择优确定最终候选人,统筹审定院级学代会代表资格。

六、工作要求

1. 各班高度重视推选工作,严格遵照要求规范流程、从严审核,确保过程合规、结果公正、公开透明;

2. 按时保质完成公示、材料报送等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环境学院团委、学生会

2026 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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