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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6 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6-05-25 点击次数:


环境学院各毕业团支部:

为确保2026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出流程

(一)线上转出

毕业生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行个人转移操作。(登录智慧团建后,点击左侧关系转接,之后填写带*的必填选项,按照提示完成转接,具体操作见附件1,附件2

(二)线下转出

1.各团支部要指导毕业生团员规范填写团员证,具体要求如下:

1)统一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转出时间填写“6月15日”;

3)转出原因填写“毕业离校”;

2.各毕业班级团支书在5月28日(周12:30-14:00到环境学院小白房拿取本班团员团员证,并组织本班团员正确填写团员证(具体流程见附件3),毕业生团员在将团员证填写规范后,以支部为单位6月2日(周二)下午16:20-18:00交到环境学院小白房

二、转出类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团员

1.由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2.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优先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转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二)升学的团员

1.由团员个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团组织。

2.升学的毕业生团员不得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三)参军入伍的团员

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生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

(四)尚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团员

由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原就读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团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签订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参考模版见附件4)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建立联络群并进行集中管理,保留期满后及时进行转出。

(五)出国(境)学习、工作的团员

出国(境)学习、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学校团组织保留团员组织关系,签订《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参考模版见附件4)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的流动团员应至少每6个月与所在团组织联系1次,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所在团组织。与团组织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团员停止团籍,停止团籍2年后无法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没有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交纳团费,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六)延迟毕业的团员

由学校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

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团委

2026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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