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赋分规则
(一)排序规则
1.多职务按照“优秀-良好-合格”顺序依次排序。
2.若为同等级职务,同等级职务之间随机排序。
(二)加分规则
1.学生干部考核合格、良好、优秀均加基础分2分;优秀加附加分3分,良好加附加分2分。
2.第二职务基础分和附加分均折半记录,第三职务不加分。
二、结果公示详见《成都校区-环境学院-【环】2025-2026学年学生干部加分表(23.24.25基础分)》(附件一)
《成都校区-环境学院-【环】2025-2026学年学生干部加分表(23.24.25附加分)》(附件二)
公示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8月1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联系环境学院二课负责人:王道勋1545577253(QQ) 杨俊3487756486(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