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各位2027届毕业生:
通过自主申报,学院审核,拟对2027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9月5日到9月7日。如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环境学院党委办黄杵睿老师反映。
环境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6年9月5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社会实践】2026年环境学院暑假社会实践总结评优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