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贷款同学:
现将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学生需在回执正面顶部注明学号及贷款金额,在学院党委办张宇老师处做好贷款信息登记后由学院统一办理。请各贷款同学于8月30日上午11:30前将贷款回执交到1-606。
注:
1.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只需将“受理证明”虚线以上部分交至学院,虚线以下部分由学生本人保存;
2.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将回执单完整的交至学院,学院完成数据统计后,请勿裁剪回执单,直接交至学生处和校区学工部签章处理。
3.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学生一科:0835-2882300。
环境学院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