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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组织发展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4-26 点击次数:


各党支部:

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的基础。做好新形势下的学生党员发展,对于提高学生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凸显学生党员榜样作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进一步培养发展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党员,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省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发展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学院实际,特做如下通知要求:

一、拟发展对象考察条件及确定方法

(一)考察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加入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正确的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关心时事政治。

2、专业思想牢固,关心集体,有较强集体荣誉感,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学院及班集体建设,在学校学院以及班级的各项重大活动和会议中无任何无故迟到、早退、不假、缺勤等记录。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群众基础好。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效果较好,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含选修及党校结业考试,以学院公布的成绩为准)。培养考察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

5、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及以上,获得党校结业证书,且培养、考察合格者。

6、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在重大灾害中作出重要贡献者(包括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者),为学校学院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热心及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者,服务社会、服务师生、服务人民,影响力大者,学院团委予以特别推荐(需附详细材料说明)。

(二)推荐方法

1、每个团支部可推荐0-1人(50人以上团支部可推荐2人);院学生党建办公室、团委、学生会可各推荐组织内学生干部(委员及以上)0-1人;校团委推荐人选共同作为拟发展对象进入发展流程。

2、确定拟发展对象。会议步骤:各团支部采用线上会议形式,督导党员、党建办监督人员应一并加入视频会议。在视频会议过程中,全体团支部成员需打开摄像头。会议在班主任的组织下,由团支书介绍本次会议流程。团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点到,并向督导党员和党建办监督人员汇报应到场人数、实到场人数,到会人数达团支部总人数4/5以上,大会有效。团支书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依次向团支部汇报本人理想信念、学习工作等情况,并接受同学质询。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并接受同学质询完毕后,团支书组织团支部成员使用“问卷网”(网址:https://www.wenjuan.com)从入党积极分子中选出候选对象,线上投票由团支书开启(匿名、单选)票选出候选人。团支书组织团支部成员使用“问卷网”(网址:https://www.wenjuan.com)对候选对象、三大学生组织推荐对象和校团委推荐对象进行表决(匿名、单选)。投票结束后团支书将两次票选截图发送给监督人员和督导党员。

3、材料收集:拟发展对象填写《个人信息统计表》并发送至学院学生党建办邮箱hjxyzgb@163.com,并于开学后提交《个人信息统计表》所述奖项、科研成果、任职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严格审查拟发展对象获奖情况,如有弄虚作假或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取消发展资格。因疫情原因,开学后需补交的纸质材料有:《拟发展对象个人自述表》、《班主任(导师)意见表》、《团支部表决意见表》、《党外群众意见表》、《四川农业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党校结业证书和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4、学院党委组织拟发展对象进行党的相关理论知识笔试。笔试合格者进入组织发展下一环节。入党理论测试以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为确保党员发展的公平公正,各拟发展对象须在测试时开启摄像头并至少录入上本身画面至测试结束。拟发展对象测试前应检查相关录像设备并保证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保持正常,不得出现测试过程中录像画面消失、人员走动等情况,否则将视为作弊处理。

5、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安排督导党员就拟发展对象的日常表现向其室友、同学、班主任等进行全面了解;入党介绍人就拟发展对象考察了解形成文字材料,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6、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确定各支部拟发展对象名单。初步形成发展意见报学院党委。会议步骤:各党支部采用线上会议的形式,会议过程中,全体党员应开启摄像头。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介绍会议流程,并由支部纪检委员点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会议有效。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依次请拟发展对象(1至3个为一轮)进入会议,进行自述并接受党员同志的质询。同时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在支部群依次上传拟发展对象个人自述表供支部成员了解参考。每一轮拟发展对象自述并接受质询完毕后,退出会议,其督导党员宣读督导党员意见。所有拟发展对象自述完毕且督导党员宣读督导党员意见结束后,党支部结合自述表现、督导党员意见和理论考试成绩等形成支部意见,发至组工部。

7、学院党委审核材料并召开党委全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并公示。

8、在预备期满一年前一个月内,预备党员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二、工作总体安排

(一)4月21日

学院党委召开全体党支部书记、委员会议,布置安排相关工作。

(二)4月22日—5月2日

1、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学习《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组织发展工作的通知》;党建办组织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安排确定拟发展对象工作。

2、校团委报推荐名单至学院;院学生党建办公室、团委、学生会召开会议,确定拟发展对象。以上名单均须报团支部表决。

3、各团支部筹备并召开会议,广泛征集广大群众和党员同志对发展对象的综合意见,采用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确定本支部拟发展对象人员。

(三)5月5日

学院党委组织拟发展对象进行理论考试。

(四)5月6日-5月13日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就拟发展对象考察了解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各支部拟发展对象名单,初步酝酿后形成发展意见报学院党委。

(五)5月14日

各党支部上报材料到环境学院党委。

(六)5月15日—5月20日

学院党委审核材料并召开全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七)5月21日—5月27日

1、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由学院打印发展对象的政审外函调并盖章,以扫描电子档或邮寄的形式发送至发展对象。发展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直系亲属政治审查材料,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并加盖当地党组织公章。由入党介绍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并给出相关意见。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时间为5月21日-5月27日)。

2、学院党委办公室对党支部推荐的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后,报党委委员会进行全面审定,待审定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八)5月28日

学院党委安排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领取材料并讲解填写规范。

党支部领取下列材料相关材料(开学后领取):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2)《入党志愿书》

(3)《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

(九)5月29日—6月4日

1、发展对象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培训活动(时间安排以学校为准)。

2、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开学后进行)。

3、(因疫情原因,接收大会开学后补开。)党支部召开接收会议,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时按要求撰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汇总表》。

4、党支部负责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然后审查《入党志愿书》、《四川农业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等有关材料的填写情况。

(十)6月5日—6月12日

1、学院党委安排党委委员、关工委老师与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因疫情影响,学院党委委员按分组谈话安排表通过线上视频交流的形式和发展对象谈话,并得出谈话意见,以WORD的形式发送给学院学生党建办,返校后在入党申请书上填写相关意见。

2、各党支部上报以下材料至环境学院党委办公室。(见附件,时间另行通知)

(1)《入党志愿书》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

(4)《入党申请书》

(5)《四川农业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6)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7)思想汇报

(8)《党外群众意见表》

(9)《班主任(导师)意见表》

(10)调函、政治审查报告

(11)《拟发展对象个人自述表》

(12)《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汇总表》

(十一)6月13日

党委审核党员发展相关材料并召开全委会讨论是否同意发展对象入党,并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党委决议和审批意见。

(十二)6月14日

组织发展工作结束后,组工部对组织发展及转正材料整理、存档。

(十三)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因疫情原因,转正大会开学后补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三、明确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学生党支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审核发展及转正对象的入党手续、基本程序以及必备的档案材料,确保发展党员转正工作程序规范、手续严格。

二要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学生党支部要对照发展党员及转正工作程序,对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治审查报告(含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材料),《培养考察登记表》、党外群众推荐意见、群团组织推荐表、《入党志愿书》等基本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凡是发展手续不完备,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发展对象一律不审批。

三要按计划按时间要求上报。各学生党支部按照总体工作安排,做好发展工作,按时上报材料,使组织发展工作有序开展。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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