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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认真做好我院共青团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11-25 点击次数:


环境学院各支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落实团员教育评议

1.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召开支部大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学院各团支部团员民主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必须严格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评议等次为优秀的须在团支部公示。

2.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 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 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 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 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 肯定成绩、 指出不足; 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 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 结合团员日常表现, 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 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3.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 理想信念坚定, 拥护党的领导, 热爱祖国、 热爱人民、 热爱社会主义; 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 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强, 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 品格高尚; 自觉遵守团章,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 学习成绩优秀, 工作本领过硬, 善于创新创造, 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在本职岗位上业绩

突出, 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成为注册志愿者,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4.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 拥护党的领导, 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 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 能够执行团的决议, 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能够在学习、 生产、 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心集体, 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5.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 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 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6.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 理想信念动摇;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团的组织意识淡漠, 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 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有违法违纪行为; 道德水平低下, 行为失当, 造成不良影响;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7.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须向学院团委提交支部全体团员评议结果报告表(附件1)纸质档和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档,由学院团委审核签章后存档备查。学院各支部须于12月5日前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档统一发送至邮箱:3605947632 @qq.com,命名格式为支部名称+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统计表。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团委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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