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优秀教师标兵评选办法》(教工部发【2020】1号)和学校《关于评选首届优秀教师标兵的通知》的要求和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无记名投票表决,拟推荐罗玲同志作为首届优秀教师标兵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公示期3天,若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行政办公室刘老师反映,地址:7教814,电话:028-86293003。
环境学院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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