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四川农业大学家国家助学金工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经个人申请,小班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国家助学金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认定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2日下午17:00。若有问题,请及时到7教804反映!联系电话028-86293116
附件1:环境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汇总表
环境学院党委办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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