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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学生人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通知

时间: 2020-09-23 点击次数:


环境学院各小班: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相关要求,为提高在校学生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科学组织学生普查工作,按照温江区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本学院(研究所)本科生、研究生(不含留学生)人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两员”人员工作职责

普查指导员原则上由学院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担任,主要负责是对本小区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安排、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和验收等,保证普查员的各项工作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负责完成普查长表的填报。

普查员原则上由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担任,主要负责该小班的普查工作。主要工作为前期准备、摸底调查、短表登记、比对核查等。

二、普查小区的建立规则

以学院(研究所)为单位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每个单位设1-5个普查小区(每个小区不超过600人)

三、“两员”配置说明

1.普查工作负责人。每个学院(研究所)应指定1-2名教师牵头负责本单位学生人口普查工作,合并设置普查小区的研究所、学院由研究生院指定负责人牵头,协调合并单位的学生人口普查工作。

2.普查指导员。各学院(研究所)根据普查小区划分情况,结合实际需要,为每个普查小区指定1-5名普查指导员。

3.普查员。每个普查小区按照小班为单位,选聘一名班级学生干部为普查员,负责该小班的普查工作。

四、名单报送要求

请各小班填写电子版《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于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12点30到13点30将纸质档打印并班主任签字送至7教十楼1007。

环境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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