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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上)基础团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11-06 点击次数:


环境学院各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共青团“大抓基层,抓大基层”工作要求,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专项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环境学院2021-2022学年度(上)基础团务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1.根据从严治团有关要求,环境学院团委根据工作需要已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新生团支部,由团员本人在系统中发起申请到具体支部,环境学院各新生支部扎实做好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籍档案管理工作。团组织关系材料包括: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二者不具备且无法证明团员身份的不予办理转接。

2.未满14周岁入团(少量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可在年满13周岁后入团)、2016年后新发展团员没有唯一编号、团员档案与团员证不匹配或信息与流转过程不完整等特殊情况,以智慧团建系统能否完成线上转接为标准,智慧团建系统不能转接的原则上不予接收。

3.环境学院各新生支部按照要求严格审核新生团员档案材料,团员档案审核无误后方可通过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相关工作应于2021年11月6日前完成。

二、团费收缴

1.学生团员每月需缴纳团费0.2元,结合工作实际每6个月收取一次团费,毕业班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收取一年的团费,应缴团费团员数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

2.环境学院研究生团员团费上交标准与上相同。

3.环境学院各团支部在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收缴,团费收取通知将会在第七届支书群发出。

三、团员发展

1.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要求,突出政治标准,规范发展程序。环境学院将会从道德修养、能力素质、纪律执行、群众基础等方面提前开展考察,根据年初分配的新发展团员指标确定发展团员名单。

2.环境学院各团支部需明确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结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附件1),加强对团员档案规范性检查。环境学院团委将于11月8日之前完成本年度新发展团员信息统计,于11月20日前将2021年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校团委将于11月中旬统一组织8学时入团教育培养。

四、团员教育评议

1.根据团中央“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安排部署,结合团省委《2021年度“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基层团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要求,各支部应于2021年12月18日之前组织全体共青团员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基层团组织专题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应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2.团员评议等级结果应以支部为单位,报环境学院团委审核批准后,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上传支部评议结果。

3.评议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各等级评价标准,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附件3)。  

4.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方可在2022年春季学期申请团内评优个人项目评选,学院应将评议结果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团内激励记载

根据团省委《关于使用“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功能的通知》要求,现须全面梳理支部团员所获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等各项激励情况,环境学院各小班支书应及时将团员在2020年及之后所获得的团内激励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及操作指引(附件4-5)。

六、其他工作

1.再核实支部团员组织关系是否已全部转接到现所在支部,已转出团员的组织关系是否已全部转出并被接收。

2.持续推进“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常态化,加强青年团员的思想引领和理论武装。

3.做好新生非团员的入团发展工作,推进新生团员通过“志愿四川”注册成为团员志愿者工作。

4.做好新生团员、新发展团员基础团务培训,了解智慧团建、三会两制一课、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团员发展等基础知识。

 

若对以上工作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环境学院

团委组织部部长姜博(QQ:2305427054,电话:15680688435)、

团委组织部副部长陈航(QQ:1621357850,电话:15298153428)、团委组织部副部长杨伊婧(QQ:1297847723,电话:18073272780)。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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