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资源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调查、评议、初步公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现确定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名单并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2012年10月13日――15日,如有异议请于15日下午17:00前上班时间到1教606办公室实名反映,也可通过电话(86291500)反映。
注:凡申请认定截止16日上午12点未按时交相应材料(主要是盖章的调查表原件)的均以取消资格。
资源环境学院团总支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