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创政策,服务大学生双创工作,通过寻找、发现、展示和传播“大学生创业英雄”的榜样力量,引导当代大学生对自身职业规划和创业实践进行思考,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将共同开展寻访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广发证券社会公益基金会
战略支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寻访对象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创业者(含休学创业者)及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创业者;
2.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创业者(含休学创业者),由所在高校团委负责寻访推荐,每所高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创业者可由本人直接向活动主办方报名;
3.已获得2015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强的创业青年不再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已获得2015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的创业青年,若符合上述条件可报名参加本次活动。
四、评选标准及报名流程
1.报名者必须在活动通知下发前注册有实体公司,评选依据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创业企业成绩,包括商业价值、社会创新及社会责任价值;二是创业者的创新创业故事,能够体现大学生创业的榜样作用;三是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2.活动主办方将采用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强和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含10强),其中公众投票占评选结果的40%,专家评审占评选结果的50%,百所高校创业社团代表评审占评选结果的10%。
3.活动报名请填写《2016年寻访大学生创业英雄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各申请者将报名材料,于12月7日工作时间将报名表和附件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扫描版统一交至环境学院党委办公室助管处。
五、活动安排
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12日,活动报名;
2016年12月中旬,开启微信网络投票环节;
2016年12月下旬,最终公布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名单;
2016年12月,举办10场大学生创业英雄10强(2015年)母校巡讲活动;
2017年3月,邀请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创业青年来京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峰会;
2017年,编辑出版《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百强》。
六、其他事宜
1.主办方为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创业青年颁发荣誉证书;
2.在《中国青年报》推出专栏、专题报道;在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官微(中华全国学联),KAB项目官微(KAB创业俱乐部)推出大学生创业英雄的创业故事系列报道;
3.邀请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部分代表参加由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主办的2017年全国大学生创业实训营及2017年KAB全国推广办公室举办的高校大讲堂、投融资路演等创新创业活动。
环境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2016年寻访大学生创业英雄活动报名表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