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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学院2021年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时间: 2021-06-09 点击次数:


各小班、团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环境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研究,报学院党委批准,拟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2021年团学代表大会。现将我院团支部、小班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通知如下:

一、选举办法

1、团代表、学生代表人选需所在班团大会选举产生;

2、小班团学代表选举推荐大会到场的人数应达到班级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靠前者成为团学生代表人选。其中2018级小班需推荐团代表和学代表各1人,共2人;2019级小班需推荐团代表2人、学代表1人,共3人;2020级小班需推荐团代表1人、学代表2人,共3人。

学生会各学生组织分别推荐1人为学代表;团委及党建办学生组织各部门分别推荐1人为团代表。

3、各小班及团支部主席团候选人需要在班团大会进行民意调查,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即获得提名资格,填写附件二(环境学院xx班级主席团候选成员推荐表)并于6月11日下午18:00前与其他附件打包发送至邮箱3464214525@qq.com

注意:校学代会学代表即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环境学院学生代表应当为此次学代会学代表(附件三:《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环境学院学生代表》)

二、学生代表人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2、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3、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4、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无挂科重修),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应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三、团代表工作职责

1、按时出席团学代表大会,服从会议决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2、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3、团代表应是能模范遵守和贯彻团章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或专兼职团干。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把选举团学代会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2017级小班因毕业离校不参加此次大会。

2、各班级应按照附件格式将 本班推荐的团学生代表的电子材附件一(环境学院团学生代表人选名单)与提案打包于6月11日下午6:00

前发送至邮箱3464214525@qq.com

环境学院党委

环境学院团委

环境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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