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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推荐参加第四十期团校的通知

时间: 2021-11-26 点击次数:


环境学院各团支部:

    为加强团学组织学生骨干思想政治引领,提升学生团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团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四川农业大学青马学院培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决定开展四川农业大学第四十期团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1级新生各团支部书记或班长

二、具体要求

1.培养周期为1年,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培养班由校团委老师担任班主任,分校区、分班建立临时团支部,选拔班团干部协助班主任完成培养管理、班团活动等相关工作。

2. 在完成规定理论学习和实践拓展培养任务的基础上,鼓励学员有效使用线上资源,加强自我学习;充分利用培养班资源,开展交流研讨。

3.培养采用理论学习与实践拓展相结合的方式,分校区线下授课,具体内容参见课程安排(附件1)。

4.培养最终考核结果依据学员培养期所修学分进行统计,综合学员整期表现,确定结业对象,进行二课赋分,并列入学生骨干考核和评优等相关考核。

5.培养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相关文件开班仪式时发放。

    其他培养相关内容参见《四川农业大学青马学院培养实施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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