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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2016年暑假放假及开学相关事宜通知

时间: 2016-06-30 点击次数:


各班主任、各小班: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暑假放假及开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暑假时间为20167月16日—824日。

2、学生完成所有考试后,即可离校,离校人员名单须以小班为单位上报(填写《环境学院2016年暑假离校学生一览表》见附件一),必须经本人确认签字,7月5日下午17:0018:00和电子档一起环境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同学处

3、学生原则上不留校,任何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滞留学校,必须在7月19日前全部离校。确有十分特殊原因需要留校者,须班主任认真核实同意后,以班为单位填写《环境学院2016年暑假留校学生申请登记表》并由申请学生签字确认(样表见附件二),同时签订《安全纪律自律责任书》(自行下载附件三并打印签字、按手印,每人一式两份),注:班主任必须认真了解留校学生的真实原因,无十分特殊原因,班主任不得签字同意其留校(班主任签字同意则必须随时了解学生情况并保证学生安全,确保无问题)

如若签字同意,由班长或纪检委员将本班留校统计一览表和《安全纪律自律责任书》,7月5日下午17:0018:00和电子档一起环境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同学处学院将对留校原因作进一步审查,报学校批准后方能留校(将另行开会通知)。如果要中途离校,须书面向学院值班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提前到校学生应及时向班主任和学院值班老师、宿舍值班老师报告,以便纳入留校学生统一管理,应服从暑假期间宿舍管理要求,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4、留校学生须按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安排住宿,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开放寝室情况具体以宿管中心通知为准)。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级,违者将严格处理。

三、暑假期间要求:

1、请同学们务必在离校前收拾好自己物品,关好门、窗、水、电,贵重物品要自行妥善保管。同时在假期的各项活动中务必增强人身、财产安全意识,不私自下河(湖)游泳,不到泄洪河道等禁止活动区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危险交通工具,不在野外和禁火区使用火种,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和学生组织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不到非正规企业和非合法单位打工实习,防止受骗或陷入传销组织,未经专业培训不参与高危作业;要注意食品卫生,勿饮酒无度;要防范暴风雨、洪灾、雷电、泥石流等各种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事故。

2、请同学们对这学期的课程考试成绩及时查询,对考试没有及格的科目要在暑假里做好复习工作,抓住开学时补考的机会。

祝老师们、同学们暑假愉快!

附件一:环境学院2016年暑假离校学生一览表.xls

附件二:环境学院2016年暑假留校学生申请登记表.xls

附件三:2016年暑假留校学生安全纪律自律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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