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校团字[13号]关于规范全校(校区)院级团委部门设置及干部编制的通知》和《环境学院关于第二届团委主要学生干部换届的通知》要求,结合各申请者笔试、面试等成绩,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现拟任张欣然同学为环境学院第二届代理秘书长(学生团委副书记),具体任职情况待考察期满后另行任命。
具体分数如下:
姓名 | 班级 | 笔试(40%) | 面试(60%) | 总分 |
张欣然 | 环境工程201402 | 75 | 72 | 73.2 |
司艺阳 | 环境工程201402 | 46 | 63 | 56.2 |
若广大同学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5月18日-5月21日上班时间到学院党委办公室(1教606)反映。
环境学院团委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