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现将2021年下半年党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党费
1、学生党员的党费应是每月缴纳0.2元;
2、各支部每月按时收取,本次党委统一收取本年度7至12月的党费,每位学生党员应缴纳1.2元。
二、教职工党费
1、教职工党费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各支部每月按时收取,本次党委统一收取本年度7至12月的党费。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根据各党支部实际党员总人数自行打印并填写党费收据单(附件1)。
2、该党费收据单分为存根和收据两部分,两部分均要填写(各支部按照每个月情况填写一张收据单),且两部分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上交的时候(纸质档)两部分统一上交。备注栏为本人缴费确认填写,待学院党委审核无误后,将收据部分退换给各党支部留存。
3、各学生支部上交党费的时间为12月6日中午(星期一)12:30至14:00,地点为七教1007;各教师党支部请于12月6日(星期一)前将党费交至党委办公室杨娟老师处。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