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小班:
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资格审查,分两步走:第一步确定必修课加权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的人员名单。第二步按小班学风建设考评得分,各年级前三名分别调剂一个指标后,按照综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中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将必修课加权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在30%前的参评人员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比(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由低到高评选,现将2020-2021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月15日-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馈到学院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张宇
联系地点:7-804
联系电话:86290993
环境学院党委办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