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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2022年寒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 2022-01-07 点击次数:



全院学生:

2022年寒假在即,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寒假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全院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及离校要求

1.按照学校安排,学生从1月15日(周六)起,结束考试和相关教学科研任务后开始放假。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18日(周五),2月21日(周一)正式行课。在遵循属地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照学校确定的春季开学时间返校,届时如有最新上级通知要求,将结合通知要求科学调整返校安排。所有学生离校后在未得到学校正式通知前,不得擅自提前返校。

2.离校前应妥善整理好个人物品,登陆“学生管理系统”,在“日常管理”→“请销假”→“日常请假”版块履行报备手续后离校。

3.归家途中保管好财物,注意安全。离校后须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聚集,禁止前往疫情风险区域,避免接触来自疫情风险区域的人员。通过“学生健康信息填报平台”实行双日健康打卡,如离校期间经由疫情风险地区,必须主动如实报告。

4.学校将于2022年春季学期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持卡全覆盖,学生须利用寒假期间前往银行和人社局服务网点查询个人社保卡状态是否正常、社保与金融功能是否激活、备案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是否遗失失效等,及时注销废旧失效卡,新办、补办四川省社会保障卡并激活社保与金融功能。

二、寒假留校学生管理

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疫情原因无法返家的同学可申请留校,未申请或未获批准的学生寒假一律不得留校(含在外住宿)。

1.寒假留校申请审批。学生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日常管理”→“请销假”→“寒暑假留校管理”版块履行申请手续,并线上签订《寒假留校安全管理承诺书》。班主任负责向学生家长核实情况并进行初审,学院完成线上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批。经学生处审批通过后,学生方能寒假留校。寒假留校申请审批通道于1月7日至1月10日开通,申请留校期限为1月16日至2月17日。

2.寒假留校管理。寒假留校学生不得擅自在外住宿,留校住宿由后勤管理处宿舍管理科统一安排,具体事宜由后勤管理处另行通知。寒假留校学生实行“闭环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出入校园。出校需通过微信公众号“微观川农”→“疫情填报”→“学生校园出入码”申领校园通行码(蓝码),学生凭码出行。出行码当日有效,有效时间为6:00-23:00。留校学生通过“学生健康信息填报平台”实行每日健康打卡。留校学生中途离校须通过“学生管理系统”申请报备,并向学院负责老师书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3.设立留校学生助管岗位。学院根据留校学生情况,安排男、女生留校学生助管各1名(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学后将按照标准,统一计发劳酬。

4.建立工作信息沟通渠道。留校学生于1月11日前加入“环境学院寒假留校管理”QQ群(群号686603657,申请进群时请备注“班级、姓名”)。随时关注群内发布的消息。

环境学院寒假留校管理群


三、相关要求

1.全体同学应自觉遵守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对于各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处关于“学生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处分条款适用解释》http://xsc.sicau.edu.cn/Web/ShowInfo-LJw34Jmu~aacgacac~M3~cjdi.html严肃查处、必惩必办。

2.按照要求有序开展各类实习实践活动,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增强安全意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提高辨别能力,防诈骗、防传销、防非法集资,如有需要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寻求帮助。

 

                   环境学院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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