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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进一步推动“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 提质扩面的通知

时间: 2022-10-20 点击次数:


环境学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将“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落细落实,团中央陆续针对五项具体措施发布工作指引,带动全团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帮助大学生提高社会化能力,顺利实现就业。现就“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指引发布如下:

一、活动对象

21级、22级各小班

二、活动方式

(一)在校期间

以日常报道为主,以各团支部为单位,以对接社区为服务对象,采取校地共建、支部结对团员报到、骨干兼职等方式,参与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的学生可按需开展线上远程工作。

(二)寒暑假期

以集中报到为主,以“三下乡”、“返家乡” 等社会实践活动为依托,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基层治理、实地调研、兼职锻炼等社会实践。

三、活动内容

(一)参与社区治理

围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计献策、开展服务。

(二)开展课后服务

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等内容,以志愿服务为基本方式,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 等为阵地依托,常态化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三)组织社会调查

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访民情、察社情、知国情,有针对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

(四)开展文体活动

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律、精神文明创建等内容,以书法、绘画、歌曲、舞蹈、话剧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益性文化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五)促进基层团建

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项目实施等。

四、活动流程

(一)岗位对接

以团支部为单位,小班安排一个负责人,就近联系社区、街道等单位,签署《环境学院“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基地协议》(附件2)。

(二)开展实践

各团支部根据社区、街道具体需求,定期(每月最少一次)开展社区治理、课后服务、社会调查、社会调查、文体活动等活动。(具体内容见活动内容)

(三)定期汇报

各团支部须每月23号之前填写《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项目需求汇总表》(附件1),并提交至环境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2178933020@qq.com

(四)开展表彰

在每学期期末,组织一次表彰活动,根据《环境学院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活动评分细则》(附件3)进行评分,根据《环境学院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活动奖励方案》(附件4)进行奖励表彰。



若有疑问,请联系:

团委实践部李佳雪:2995187749

团委实践部邵梦迪:2837964041



环境学院团委实践部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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