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全院学生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勇担职责使命,切实发挥好师生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优质、高效地服务好全院同学,参照《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相关要求,现将学院2022年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各小班学生干部、学院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
二、参评条件及评审流程
1.参评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习勤奋,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担任班级或院级学生干部,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
(2)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3)带头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
(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5)本学年度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注意: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院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评审流程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流程:满足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小班(院级学生组织)资格审查、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
注意:1.学生不能从小班和院级学生组织两个渠道同时推荐;
2.本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不再参与推荐评选。
三、推荐指标
1.全院各小班,按照每个班级0-3人推荐;
2.学院学生组织推优指标单列,各部门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四、日程安排
请各小班(部门)于1月3日24:00前将拟推荐同学的《环境学院2022年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附件1)整合在一起,与《环境学院2022年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命名为班级+拟推荐同学姓名)一起压缩命名为班级(部门)名称,发送至环境学院学生会邮箱1986642063@qq.com,同时将签好字的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档交到7-804办公室(纸质材料于下学期开学后补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环境学院2022年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
附件2:环境学院2022年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环境学院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