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四川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工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经个人申请,小班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环境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10月16日至10月18日(3个工作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地址:7教804,电话:028-86290993。
也请名单上的同学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如有误,务必于10月18日前联系学院权益部潘婧燚核实修改(QQ:2687704840)。
环境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