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21、22级本科生:
根据《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现将2022-2023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学院评选指标3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其他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获得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及奖金。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3月26日前:参评学生填写附件1《2022-2023学年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档于3月26日12:00前发送至1986642063@qq.com;纸质档材料-申请表(附件2,要求手工填写,有彩色照片)、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于3月26日14:20-16:00交至7-1007办公室。
2.4月3日前:学院评选审核、公示和材料报送。拟获评者在学工系统完成申请工作。
3.4月15日前:学生资助中心完成评选审核及公示,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资助方评审。
4.资助方反馈最终获奖名单后,发放奖金。
五、填报说明
1.拟参评同学先线下提交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再通过学工网登录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2.参评学生填表一定要真实准确,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有误,获奖学生存在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或追回奖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环境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