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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环境学院学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及推荐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时间: 2024-04-18 点击次数:


全院2022、2023级各小班:

根据学校《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成立环境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及推荐、选举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环境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14人)

主任:黄杵睿

成员:谢丽苹(老师) 江芹(老师)王豫杭 文菁 刘芬 刘易函 李天一 李佳雪 杨文杰 余瑾兰 邵梦迪 郭茜 詹海权

二、学生代表人选条件
1.学代会代表应为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本科生;同时任职校院班学生干部一年以上,23级学生干部需达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2023-2024学年必修加权成绩或者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应在专业前50%,通过英语4级,无补考重修记录,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与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积极反应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诉求,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三、代表选举办法

1、学生代表人选需所在班团大会选举产生;
2、小班学代表选举推荐大会到场的人数应达到班级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靠前者成为学生代表人选。其中2020级和2021级小班无需推荐学代表;2022级和2023级各小班需推荐学代表共1人。
3、各小班需要在班团大会进行民意调查,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即获得提名资格,填写《环境学院xx班级成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上证明材料(投票截图、成绩证明、英语四级证明)打包于42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1986642063@qq.com

四、环境学院学生代表选举流程及安排

1.4201200前,各小班举行班会选举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参加选举人数应达到班团支部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成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每个班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并填写附件《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统计表》(电子档),于42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1986642063@qq.com(邮件名请注明“班级+学代会”)。

2.422日前,环境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酝酿讨论,按照分配名额提名代表候选人,报选举单位同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确定提名代表候选人。

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酝酿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并报第十七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审查。

3.424日,环境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召集全院班长会议(不含2020级,参会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按分配正式代表名额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差额比例不低于20%)。

五、工作要求

1.各小班举行班团大会选举学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时,实际到会人数应达到班团支部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可采取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民主推荐工作,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成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各小班要把选举学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动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开展选举工作;

3.各小班选举工作务必在4201200前结束,并将相应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环境学院

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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