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各位2025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2025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将环境学院2025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第二次认定工作的结果做如下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8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咨询或反映。
咨询或反映地点:3-416
咨询或反映邮箱:787653097@qq.com
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团委
2024年9月6日
上一篇:环境学院关于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表彰拟推名单公示
下一篇:关于开展“学思践悟,青春筑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班团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