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各小班:
我校将于2020年11月底召开四川农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四川农业大学章程》《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就四川农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年级按照通知要求,提名产生1-2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2020年11月19日(周四)12:00前报学院选举工作委员会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条件
1.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发规及学校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无课程考试挂科。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选举办法
1.正式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本次研代会的代表名额确定为91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学院正式代表总数为3人(其中常任代表1人),要求研一1人,研二及以上1人,博士1人
2.选举原则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意志。
3.代表构成
非校、院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结构要考虑专业分布、男女比例。常任代表由各选举单位从研究生代表中推荐产生。
4. 根据研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和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代表候选人提名、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三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和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由各班级召开正式班会提名学校正式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名。
由各小班召开正式班会选举产生学院研究生代表,代表人数按照小班人数的10%来进行推荐,报学院备案,审查通过后,可作为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各小班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获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
全院分硕士2018级,硕士2019级,硕士2020级,全体博士生4个选举单位(小班)。
(2)代表候选人提名
各小班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学院汇总后,由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按照分配名额提名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报同级党委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3)正式选举
召开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四川农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选举,按分配正式代表名额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获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
三、工作要求:
1.各小班要把选举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
2.请各小班于2020年11月19日(本周四)12:00前,将本班《XX班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一)纸质档交至环境学院行政办公室7—814,EXCEL电子档报送至邮箱654085374@qq.com。各小班提名的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必须保证能够全程参与学院于2020年11月19日下午4:30召开的正式选举大会。
3.学院将于2020年11月19日下午4:30召开正式选举大会,选举产生学校正式代表。请各研究生代表务必保证参会,行使选举权利,履行选举义务。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环境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