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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时间: 2019-03-27 点击次数: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专长。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张世熔

副组长:袁志香

  员:邓仕槐 黎明艳 刘正刚

2.成立环境科学与工程科硕、环境工程专硕(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人数不低于5人),在学校和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全面负责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资格确定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院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划定我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报考学科门类或专业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270

39

59

085229全日制工程硕士(环境工程领域)

270

39

59

085229全日制工程硕士(环境工程领域)

270

39

59

四、调剂政策

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初试成绩符合拟调入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分数线(含国家基本线及专业划线)。

3. 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7. 我院不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非英语的调剂考生。

五、复试主要内容及形式

1. 笔试:英语听力(100分,30分钟,全校统一命题)、专业英语测试(100分, 60分钟,按学科专业命题)和专业综合知识测试(100分,120分钟,按学科专业命题)。由学校统一组织,同堂考试。

听力测试需自带2B铅笔和调频耳机,请提前准备,不可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为听力设备。

2. 面试(100分),包括导师面试和学科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等能力。

导师面试:考生自行联系所报导师,导师对报考自己的考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学科面试小组。导师不得在复试工作结束前给考生承诺录取。未联系好导师的考生将由学院在录取后协调安排导师。

学科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口语能力;心理素质;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可单独组织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面试程序:

①考生自我介绍2-3分钟(中、英文不限);

②抽取一道基础题并作答;

③抽取一道专业题并作答。

3.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说明

326

1.公布复试录取办法

2.公布调剂办法

3.公布复试分数线

4.公布第一批复试名单

5.公布复试日程安排

http://yan.sicau.edu.cn

329日(周五)08:30-11:30

14:00-17:30

1.复试报到

2.资格审查

3.缴纳复试费:

报到地点如下:

成都校区:一教105研究生管理中心

(所有报到资格审查所需要带的材料按照学校研究生院要求办理,需要带政审表交到学院。)

330日(周六)08:30-12:00

复试笔试:英语及专业综合知识测试

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考生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考场座位号见复试表。 考生须自带 2B 铅笔,成都校区考生须自带调频耳机。

330日(周六)

中午1:10

凡是参加面试的全体同学请带上报到时打印的《复试表》和政审表在规定时间内准时达到,进行面试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地点:7814

时间段分配:1:10-1:20 环境科学与工程抽签

     1:20-1:30  环境工程专硕抽签

330日(周六)

下午2:00 开始

学科面试

环境科学与工程:71007

环境工程专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71014

43

1.公布第一批拟录取结果

2.公布校内调剂阶段缺额

3.发布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且校内无调剂生源的学科

见学院网站“研究生培养”公布,研究生院网站链接汇总。

44-9

校内调剂

仅限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缺额和调剂要求详见研招网调剂系统

410

公布校内调剂结果

公布校外调剂缺额

见学院网站“研究生培养”公布,研究生院网站链接汇总

410-15

校外调剂

缺额和调剂要求详见研招网调剂系统

329412

周末除外

体检(需空腹,带一寸彩照)

成都校区: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

 

特别提示:复试报到将再次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和考生身份。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复试报到时又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证明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

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六、复试成绩和总成绩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内容成绩之综合,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听力成绩×10%+专业英语测试×10%+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下列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50%+复试成绩×50%

(三)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加分名单以教育部统一下发的为准)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需持相关材料和证件,于329日之前到研究生院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若本人未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的精神,到指定医院组织进行。

八、录取

1. 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按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在参加复试之前将定向协议交报考学院,届时不能提供定向协议的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

3. 导师的拟录取学生数超出学校规定的,进行导师间调剂。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体检不合格。

虚作假,不诚信者。

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者

九、公示、信访

1. 学院将公示推荐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

2. 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公示10个工作日。

3. 学科点、学院将会做好考生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对待考生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复核并予以答复,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十、特别说明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复试报到将再次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和考生身份。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复试报到时又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证明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

2.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3.复试报到时请考生务必带上身份证,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携带学籍或学历认证报告。

十一、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的说明

1.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统一、环节要求一致、上课方式灵活、学生管理统一、学费管理统一”的模式进行培养管理。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均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不转档案,但须在复试之前将定向协议交报考学院,届时不能提供定向协议的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2.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上课方式分为离岗学习和在岗学习两类,离岗学习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寝室住宿和有资格参评学校奖助学金、导师奖助学金。

十二、研究生招生就业科联系方式:

 电话:028-86293031028-862909560835-288291113330600943

QQ:1320885073     邮箱:1320885073@qq.com

纪委电话:纪委 0835-2882561

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28-86291233,刘老师。

 

其余未尽事宜,详见学校研招网《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http://yan.sicau.edu.cn/info/1016/4011.htm

 

环境学院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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