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6号)文件要求,以及学校《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就学院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和共享指标进行评选,由学院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院发[2018]04 号)进行评定,研究生院汇总后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原办法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选。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各院所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院发[2018]05 号)进行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分配指标等额评选。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9月14日-16日 个人登录“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http://jzxj.sicau.edu.cn/填报相关信息;
9月17日-18日 学生将纸质申报证明材料报学院;涉及有共享指标的院所将候选人纸质申报资料报研究生院。由于我院博士国家奖学金存在共享指标,所以请申报国奖的博士最迟17日上报材料。
9月19日-21日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硕士初评名单后在评优系统中将上述名单中的学生点击“推荐至学校”,名单需在本院所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等情况;
9月26日-27日 学院将纸质名单盖章后交研究生院;
9月28日-30日 研究生院对申报信息进行复核,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所在学院亦不得增补推荐名额;
10月8日-10日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11日 获评学生登录奖助评优系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交院所盖章;
10月12日 各院所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博士、硕士分类,分别按学号大小排序后交研究生院装档;
10月18日 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二)学业奖学金
9月14日-18日 :学生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简况表电子档和纸质档以及所有的证明材料;凡是汇总信息表中填写了的成果、奖励等都需要证明材料;凡是专利必须要有专利证书的才算;今年刚进行的研究生评优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评优文件中不认可的材料,不必交。
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奖资格!
申请材料个人交给各年级班长,由班长收齐材料汇总审核后交学院,材料提交地点:7教814,刘伍梅老师处,028-86291233。
9月19-21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获奖名单后在本院所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9月26日-27日 学院在评优系统中上传初评名单,同时提交经院所盖章的纸质名单;
9月28日-30日 研究生院复审名单;
10月8日-10日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院所的获奖初评名单进行审定,并将终审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
10月11日 获评学生登录奖助评优系统,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交院所盖章;
10月12日 各院所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博士123等、硕士123等分类,分别按学号大小排序后交研究生院装档;
10月18日 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学院将按照学院发文的奖助学金评定文件,结合学校划拨的名额进行评定。
3.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但有显著科研成绩、表现优异者,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可参评人员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自行到奖助评优系统下载)进行评选。
4.学校奖助评优系统:http://jzxj.sicau.edu.cn/
环境学院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