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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党员院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通知

时间: 2024-06-02 点击次数: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党员院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相关工作调整如下:

一、党员院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安排

学院党委书记黄成毅:联系吕国春、王应军;

学院党委委员、院长沈飞:联系田东、肖鸿;

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徐小逊:联系蔺丽丽、朱莹;

学院副院长杨刚:联系王肖静。

二、工作内容

(一)关心、关爱联系对象,帮助解决他们在教学、科研以及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营造奋发有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听取联系对象对学院建设与发展各项重大举措的意见建议,以及对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在工作、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

(三)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在政治、思想、业务方面发展和成长。

、联系方法

(一) 联系走访对象,联谊交友,交心谈心,每年不少于1次。

(二) 线上线下互动,积极运用现代交流手段和平台,保证联系便捷性和即时性。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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