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创新创业 > 正文 >

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第一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5-29 点击次数:


环境学院各位2025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5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5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二、认定材料

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认定结果将于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官网进行公示,且不少于3天。

三、注意事项

申请认定的同学需将材料交至小班团支书处,小班团支书需将班内申请认定同学的认证材料在2024年6月15日晚上20:00前汇总(以“XX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认定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环境学院团委二课运营中心邮箱787653097@qq.com。(注:无材料上交仍需发送邮箱:XX班无申请认定材料)。

请各班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完成申请材料提交工作。


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团委

2024年5月29日



 

上一篇:环境学院关于启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网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环境学院关于2024年四川省大学生环保科普创意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