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含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公共就业服务局、县劳动监察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实行一人多岗,共计合并为3个职位442人。
职位1: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乡镇劳动监察执法辅助岗、乡镇司法专职调解岗合并为一个职位,计划招聘16人(每乡镇1人)。
职位2:文明实践员岗(党建宣传员)、退役军人服务岗合并为一个职位,计划招聘267人(其中聘用在社区工作的人员需兼职劳动监察执法辅助岗工作)。
职位3:一村一辅警、一村一司法调解员和专职消防员合并为一个职位,计划招聘159人。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辅警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拒服兵役人员。
(三)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2.学历条件:
除附件2明确的学历条件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具体详见附件2。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12月16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2月16日为报名第一天)。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5岁。
(四)加分条件
1.劳动监察执法辅助岗、乡镇司法专职调解员岗:退役军人、法律专业者优先录用,符合其中一项优先聘用条件的,总成绩加1分,不累计加分。
2.其他岗位: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本乡镇户籍报考本乡镇岗位的优先聘用,符合其中一项优先聘用条件的,总成绩加1分,不累计加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7日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实施招聘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过程,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12月17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①职位1、职位2报名地点:各乡镇党建(政)办和城市社区管委会自行组织报名。
②职位3报名地点:各乡镇派出所。
所有报名材料于12月18日上午下班前统一报县人社局汇总审核并征求纪委、政法委、武装部等相关部门意见。
(3)报名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②报名表1份(见附件2);
③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2.考试方法:报考一村一辅警和一村一司法调解员的由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由县公安局和司法局负责;报考其他岗位的实行面试则可,由县人社局负责。
3.面试
①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0年12月28日在原报名地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确定入闱对象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对象。如出现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可从其他未入闱的考生中,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与其本人报名表中所填的同一招聘单位中的相应岗位,若出现多人申报调剂同一岗位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人员。
县公安局和司法局需将一村一辅警和一村一司法调解员岗入闱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
5.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县政府网和信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人员分配各乡镇和城市社区管委会,由各乡镇和城市社区管委会按相关专岗要求统一调度使用。
(三)岗前培训
专岗人员岗前培训由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
五、管理办法
(一)管理方式和职责
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由各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务管理,与各乡镇签订合作协议,并与专岗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一年一签)。
(二)薪资待遇
基层公共服务专岗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每人每年32000元(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劳务派遣管理费),各专岗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各乡镇和城市社区管委会,由各乡镇和城市社区管委会、行业部门和劳务派遣公司实行考核,各乡镇和城市社区管委会、劳务派遣公司依据考核情况据实发放。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97-7106392 县公安局:0797-3338231 县司法局:0797-3333538
监督电话:纪委监委:0797-3331245
具体报名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