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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推荐参加第五十一期团校的通知

时间: 2023-10-13 点击次数:


环境学院各团支部:

为加强基层班团支部建设,提升新生班团学生骨干工作水平,增强班团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四川农业大学青马学院培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决定开展四川农业大学第五十一期团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3级新生各团支部书记和班长

二、具体要求

1.培养周期为1年,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培养班由校团委老师担任班主任,并由当期助班协助班主任完成培养管理和班团建设等相关工作。

2.在完成规定理论学习和实践拓展培养任务的基础上,鼓励学员有效利用线上、线下资源,加强自我学习,用先进理论武装自己;充分利用培养班资源,全方位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3.培养采用理论学习与实践拓展相结合的方式, 分校区线下授课,具体内容参见课程安排(附件1)。

4.培养最终考核结果依据学员培养期所修学分进行统计,综合学员整期表现,确定结业对象以及优秀学员,进行二课赋分,并列入学生骨干考核和评优等相关考核。


5.培养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相关文件开班仪式时发放。

其他培养相关内容参见《四川农业大学青马学院培养实施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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