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重要讲话
习近平在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1
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盟民进教育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3
习近平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5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7
习近平在审阅中央政治局委员 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政协党组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述职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9
习近平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10
经济工作必须统筹好几对重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12月11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13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间有关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重要论述的节录)……………………………16
●重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23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4
全国社会工作部长会议………………………………………………………26
●重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8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4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60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69
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80
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86
中办印发《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8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94
农业农村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100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111
●省委精神
王晓晖在主持召开省委党建领导小组时的讲话精神………………………118
王晓晖在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的讲话精神…120
王晓晖在主持召开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时的讲话精神……………122
王晓晖在乐山市自贡市调研时的讲话精神…………………………………124
习近平在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现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7日下午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实现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对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都具有重要意义。要坚定信心、直面挑战,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会上,周刚、李东、丰艳、郑元林、崔道虎、刘树伟等6位代表先后发言,分别就统筹武器装备试验鉴定资源、创新规划执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管理效益、加强军工产能保障、推进国防阵地工程建设、用好新兴领域资源等提出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代表发言后,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4年多来,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同时也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要处理好进度和质量、成本和效益、全局和重点、发展和监管、规划执行和能力形成的关系,走高质量、高效益、低成本、可持续发展路子,确保建设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战检验。
习近平指出,要加紧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堵点卡点问题,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军地统筹,强化政策运用和供给,增强政策取向和工作指向一致性,全力畅通规划执行链路。要善于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手段,持续完善战略管理制度机制,增强规划执行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勤俭建军,科学配置国防资源投向投量,提高经费使用精准度和效费比。
习近平指出,完成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离不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体系支撑。要强化军地合力,用好地方优势力量和资源,提高我军建设质量和效益。要抓住我国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机遇,创新战斗力建设和运用模式,健全先进技术敏捷响应和快速转化机制,加快发展新质战斗力。
习近平强调,要开展规划执行全过程专业化评估,评出发展质量、评出建设效益、评出体系作战能力。要把监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完备有效的监管体系,加强融合监督、联合审计,深入查处腐败问题。要更好发挥监管对规划执行的服务和促进功能,确保规划收官质量托底、能力托底、廉洁托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张又侠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何卫东,中央军委委员刘振立、张升民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3月08日01版)
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盟民进教育界委员时强调
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支撑作用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生动局面
王沪宁蔡奇参加看望和讨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6日下午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的民盟、民进、教育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他强调,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教育、科技、人才的需求,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习近平代表中共中央,向参加全国两会的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女同胞和海外女侨胞,致以节日祝福和美好祝愿。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蔡奇参加看望和讨论。
联组会上,张运凯、蔡光洁、郑家建、徐坤、崔亚丽、马景林等6位委员,围绕推进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协同发展、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打造儿童青少年阅读生态、推进国家教育智联网建设、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依托学校课程弘扬传统文化等作了发言。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表示,很高兴同大家一起讨论,听取意见建议。他代表中共中央,向在座各位委员,并向广大民盟、民进成员和教育界人士,向广大政协委员,致以诚挚问候。
习近平指出,过去一年,人民政协紧扣中心任务履职尽责,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民盟、民进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聚焦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参与社会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广大教育界人士积极投身教育强国建设,推动“五育”并举、立德树人迈出新步伐。
习近平强调,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必须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聚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德育贯穿于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全过程。要坚持思政课建设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把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起来,把德育工作做得更到位、更有效。
习近平指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本在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确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有效发挥指挥棒作用。要完善学校管理体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提升依法治教和管理水平。要着眼现代化需求,适应人口结构变化,统筹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统筹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建立健全更加合理高效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
习近平强调,实现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教育要进一步发挥先导性、基础性支撑作用。要实施好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打造校企地联合创新平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要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效。要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各类型各层次人才竞相涌现。
习近平指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高质量发展。广大民盟、民进成员和教育界人士要发挥自身优势,更好支持参与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贡献智慧和力量。
石泰峰、丁仲礼、蔡达峰、胡春华、王东峰、姜信治、王光谦、朱永新等参加联组会。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3月07日01版)
习近平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经济大省要挑大梁为全国发展大局作贡献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5日下午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圆满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经济大省要挑大梁。江苏要把握好挑大梁的着力点,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在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上勇争先,在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上走在前,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示范。
江苏代表团审议认真,气氛活跃。赵建军、徐光辉、张俊杰、李肖娜、缪汉根、柯军等6位代表分别就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打造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推动转化医学建设、建设和美社区、推动传统产业发展、保护传承传统戏曲等发言。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作了发言。他首先表示赞成政府工作报告,对江苏工作予以肯定,希望江苏落实好挑大梁的责任,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习近平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抓科技创新,要着眼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起抓,既多出科技成果,又把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抓产业创新,要守牢实体经济这个根基,坚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赛道并重。抓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要搭建平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
习近平强调,经济体量大,向前发展就需要更大的推动力。江苏要先行先试、内外兼修,通过深化改革开放不断除障碍、增动能。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国内国际,抓好城乡融合、区域联动,优化生产力布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动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和“内卷式”竞争。要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一视同仁对待各种所有制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不断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习近平指出,经济大省在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上应有更大的担当。江苏要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发展战略中主动作为、协同联动。要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战略的对接,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做好援藏援疆等对口帮扶工作。要在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南水北调水源安全等方面尽职尽责。
习近平强调,经济大省发展得快一些,理应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积极探索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江苏要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持续用力,在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多办实事,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上再上水平。特别是要抓好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要深化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习近平指出,经济大省挑大梁,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广大党员干部要勇挑重担、开拓进取,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和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形象,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蔡奇参加。
穆虹等参加。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3月06日01版)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平安中国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8日上午就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进行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事关事业兴旺发达、事关人民美好生活、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国家更加安全、社会更加有序、治理更加有效、人民更加满意上持续用力,把平安中国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李燕同志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完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着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成功续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平安中国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习近平强调,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遵循,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系统思维,进一步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在工作中自觉把发展和安全统一起来,共同谋划、一体部署、相互促进。要坚持全国一盘棋、上下齐发力,通过抓好一地一域一业的安全为国家整体安全创造条件,通过及时有效解决一个个安全问题为国家长治久安筑牢根基。
习近平指出,平安中国建设为了人民,也依靠人民。要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弘扬锐意进取、甘于奉献、崇尚法治、文明礼让的时代新风。
习近平强调,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要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方面工作。要着力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习近平指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必须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筑起真正的铜墙铁壁。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习近平强调,党的领导是平安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要始终坚持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平安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社会治理效能。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3月02日01版)
中央政治局委员 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政协党组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述职
习近平认真审阅述职报告并提出重要要求,强调要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根据党中央有关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每年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近期,有关同志按规定就2024年度工作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
习近平认真审阅述职报告并提出重要要求,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要增强政治能力,沉着应对国内外形势变化带来的挑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稳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锤炼党性、提高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调查研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立足自身职责,坚持干字当头,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2月27日01版)
习近平在贵州考察时强调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
蔡奇陪同考察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贵州考察时强调,贵州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坚定信心、苦干实干,稳中求进、善作善成,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
3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在贵州省委书记徐麟和省长李炳军陪同下,先后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贵阳市等地考察调研。
17日下午,习近平来到黔东南州黎平县肇兴侗寨考察。寨门口,身着民族盛装的村民唱起侗族大歌欢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习近平饶有兴致地听取侗族大歌的艺术起源、曲调特点、演唱形式等方面介绍。随后,沿着村寨路道察看侗寨风貌和旅游商铺,不时驻足与店主、游客、村民互动交谈。在侗族文化展示中心,他详细了解侗族历史、风俗和服饰、建筑等特色文化保护传承情况。在侗乡特色产业基地,他观看蜡染工艺流程,对蜡染合作社坚持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运营理念给予肯定。习近平指出,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既要保护有形的村落、民居、特色建筑风貌,传承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要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民族特色在利用中更加鲜亮,不断焕发新的光彩。
在信团鼓楼,习近平同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围坐一起亲切交流。大家争相向习近平总书记讲述近年来村寨发生的可喜变化。习近平表示,看到侗寨保护得这么好,侗族群众生活幸福,感到很欣慰。他指出,办好老百姓的事,关键在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搞好乡村治理。
从鼓楼起身,村民们纷纷簇拥过来,热烈鼓掌,高声向总书记问好。习近平高兴地回应说,侗族人民朴实、勤劳、有文化、有智慧,希望大家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把乡村振兴搞得更好,祝愿大家的日子越过越红火。离开侗寨时,侗族群众深情地唱起《侗歌声声唱给党》,表达对习近平总书记的热爱和依依不舍。习近平频频挥手,同乡亲们道别。
18日上午,习近平听取贵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对贵州各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习近平指出,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贵州要下定决心、勇于探索,坚持以实体经济为根基,强化创新驱动,统筹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新能源等产业。要保持定力和耐心,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处理好速度和效益的关系,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习近平强调,一个地方的发展活力同营商环境密切相关。贵州要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内卷式”竞争,为全社会创业创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优化营商环境要一手抓改革,打通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一手抓干部教育管理,引导干部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开放也是重要的营商环境。贵州要用好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机遇,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主动融入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
习近平指出,贵州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要立足县域产业基础,注重分工协作,错位发展、串珠成链。要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培育具有持久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主导产业。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在产业发展中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要建立统一监测、分类帮扶机制,把民生底线兜牢。
习近平强调,贵州历史底蕴深厚,红色文化丰富,民族文化多姿多彩,要利用这一优势,增强文化自信、化风育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对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对革命战争时期留下的红色旧址,要加强系统性保护。要坚持移风易俗,积极培育文明新风。要深化文旅体融合,丰富旅游业态,打造“多彩贵州”文旅新品牌。
习近平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定力、养成习惯,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常抓不懈。要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以昂扬斗志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蔡奇陪同考察。
何立峰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3月19日01版)
经济工作必须统筹好几对重要关系※
习近平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沉着应变、综合施策,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即将顺利完成,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持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一年来的发展历程很不平凡,成绩令人鼓舞。一是全年经济运行前高、中低、后扬。一季度开局良好,二、三季度下行压力加大,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果断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使楼市股市和市场预期、社会信心有效提振,经济明显回升,既促进了全年目标实现,也为2025年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科技创新取得重要进展。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三是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部署。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外贸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大。四是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正在有效缓解和管控。五是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就业、物价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粮食产量首次突破1.4万亿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这些都更加坚定了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心和信心。
分析形势要坚持“两点论”,既把成绩讲够,也把问题说透。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同时必须看到,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只要信心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要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努力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转化为发展实绩。
实践中,我们不断深化对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全党上下形成的最大共识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保证,在关键时刻、重要节点,党中央及时研判形势、作出决策部署,确保我国经济航船乘风破浪、行稳致远。经济工作千头万绪,必须统筹好几对重要关系。
一是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解决好缺位、越位问题。有所为,就是要不断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完善市场规则并带头遵守规则,通过坚决惩治腐败、保障公共安全等优化市场环境,着力矫正市场失灵,规范竞争秩序,使全国统一大市场成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大舞台。有所不为,就是要尊重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防止对微观主题活动的不当干预,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和自我小循环。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作用就越有效。
二是必须统筹好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关系,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要坚持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动态平衡,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进有退、有保有压,增强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平衡性。扩大内需既关系经济稳定,也关系经济安全,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之举。要加快补上内需特别是消费短板,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
三是必须统筹好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的关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大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占据国际竞争制高点,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同时,加快推动作为经济增长和就业收入基本依托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使之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推动新旧发展动能平稳接续转换。
四是必须统筹好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关系,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经过长期发展,我国需要同时加强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统筹用好各类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善于通过盘活存量来带动增量。要持续推动产业园区“腾笼换鸟”,用好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盘活存量土地等政策,统筹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管好资产和调整负债,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五是必须统筹好提升质量和做大总量的关系,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物质基础。我国拥有巨大的经济体量、市场容量和产业配套能力,是提升质量、做优做强的有利条件。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尚未达到世界平均水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要坚持以质取胜和发挥规模效应相统一,用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丰富应用场景,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和领先技术,把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统一于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
(来源:《求是》2025年第05期)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2]
习近平
一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会决定从多个层面提出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改革举措。在功能定位上,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产权保护上,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在政策待遇上,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2013年11月9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二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辟出来的一条道路。中共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
我之所以在这里点一点这些重要政策原则,是要说明,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中国共产党章程都写明了这一点,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
我在这里重申,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2016年3月4日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
三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在国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为国家建设、国防安全、人民生活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当然要让它发展好,继续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我们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又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就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来干,众人拾柴火焰高。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是在我们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实现的。长期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当然,公有制经济也好,非公有制经济也好,在发展过程中都有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我们一起来想办法解决。但是,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因此也都是错误的。
(2016年3月4日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
四
我常在想,新型政商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概括起来说,我看就是“亲”、“清”两个字。
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如果遇到政府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和不作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靠旁门左道、歪门邪道搞企业是不可能成功的,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做这种事心里也不踏实。
(2016年3月4日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
五
在这里,我要非常明确地说,我国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功勋卓著!功不可没!这是绝对不能否定的!也是绝对否定不了的!如果没有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为我国发展打下的重要物质基础,就没有我国的经济独立和国家安全,就没有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就没有我国今天在世界上的地位,就没有社会主义中国在世界东方的岿然屹立。
(2016年10月10日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六
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我们党执政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国有企业培养了一支产业工人大军,拥有4000多万在岗职工、近80万个党组织、1000多万名党员,这是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骨干力量。把国有企业建设好,把工人阶级作用发挥好,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这就是我说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基础的依据。
(2016年10月10日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七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概括起来说,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由2010年的1家增加到2018年的28家。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广大民营企业家以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组织带领千百万劳动者奋发努力、艰苦创业、不断创新。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我国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在国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积累了大量财富,这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必须保管好、使用好、发展好,让其不断保值升值,决不能让大量国有资产闲置了、流失了、浪费了。我们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惩治国有资产领域发生的腐败现象,都是为了这个目的。同时,我们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
(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八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的人发表了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比如,有的人提出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有的人提出所谓“新公私合营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一轮“公私合营”;有的人说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等等。这些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党的大政方针。
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任何否定、怀疑、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都不要听、不要信!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完全可以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九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大力发挥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要强调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靠偏门致富不能提倡,违法违规的要依法处理。
(2021年8月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十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十一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对我们是否还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有一些不正确甚至错误的议论。我们必须亮明态度、决不含糊,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一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见成效,要根据形势变化,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谋划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规模大,一些企业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不足,同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的要求不相适应。要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关系,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国企整合重组,打造一批创新型国有企业。要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二是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就业、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等具有重要作用。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要全面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反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多空间。要加强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国企、民企、外企都要依法合规经营。
(2022年12月15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二
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我们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在民营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要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促增收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
(2023年3月6日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
十三
注重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仍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主要任务是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决定稿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对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作出部署。着眼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出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着眼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提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等等。这些举措将更好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2024年7月15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
十四
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2025年2月17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十五
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5年2月17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求是》2025年第06期)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8日召开会议,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沉着应变,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住楼市股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3月01日01版)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蔡奇主持并讲话李希出席并讲话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2日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学习教育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奇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通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要充分认识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好,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指出,要聚焦主题,注重实效,一体推进学查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全面深入查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加强警示教育,扎实推进集中整治,有针对性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开门教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对学习教育负总责,既带头搞好自身学习教育,又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指导,推动问题的解决。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本行业本系统学习教育的指导作用。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摒弃应付思想、过关心态,坚决防止“两张皮”,注重宣传引导,推动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
李干杰、李书磊、穆虹、姜信治出席会议。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3月13日01版)
全国社会工作部长会议在京召开
蔡奇出席并讲话
全国社会工作部长会议20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突出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抓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健全体制机制,提升整体效能,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
的贡献。
蔡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鲜明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我们
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蔡奇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把握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党的创新理论教育群众、引领社会,推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要围绕不同社会群体,加强关爱服务,着力解决他们关心的实际问题。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好社会矛盾风险前端防范化解。要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畅通听取意见建议渠道,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引
导各方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蔡奇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创新,统筹做好社会工作。要健全党的组织体系,着力提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探索党组织和党员有效发挥作用的载体机制,推动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取得新突破。要强化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持续推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取得新成效。要扎实做好人民信访、人民建议征集、志愿服务等工作,推动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加强社会工
作部门自身建设,不断开创社会工作新局面。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2月21日01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5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五年,从每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
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第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以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己任,做到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而积极履职。
第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第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忠于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第七条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六)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
(七)获得依法履职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各项保障;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参加选举和表决,遵守会议纪律,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带头宣传贯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四)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五)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六)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
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
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
第十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密切同代表的联系,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作为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第二章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十三条代表应当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按照规定请假。
代表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根据安排认真研读拟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和报告,为会议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做好准备。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行政区域等组成代表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组成代表团。
代表根据大会主席团、代表团的组织和安排,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
代表可以被推选或者受邀请列习近平主席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
代表应当围绕会议议题发表意见,遵守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
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
第十七条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主席团提名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选,提出意见。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选,并有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依法提出的人选提出意见。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人选,并有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依法提出的上述人员的人选提出意见。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选,提出意见。
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
第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表决通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
第十九条代表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派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员回答询问。
第二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的质询案。
质询案应当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质询案按照主席团的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答复。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第二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罢免案。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的理由。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法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
第二十四条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
第三章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根据主席团的安排,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或者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助下,可以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根据地域、领域等组成代表小组。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小组活动。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定期组织和协助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表开展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对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根据安排,设区的市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跨原选举单位进行视察。
代表按前款规定进行视察,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本级或者上级的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
第三十条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根据安排,设区的市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跨原选举单位开展专题调研。
第三十一条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的报告,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转交有关机关、组织。有关机关、组织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向代表反馈。
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活动时,可以向有关机关、组织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第三十二条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议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可以应邀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组织的有关会议;根据安排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其他活动。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的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
第三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并可以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原选区所在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参加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
第三十七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统一安排,开展调研等活动;组成代表小组,分工联系选民,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章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三十八条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受理有关机关依照本条规定提请许可的申请,应当审查是否存在对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进行法律追究,或者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其他执行职务行为打击报复的情形,并据此作出决定。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十条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统一组织和安排的代表履职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
第四十一条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国家根据需要给予往返的旅费和必要的物质上的便利或者补贴。
第四十二条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计划,依法统筹组织和安排代表履职活动,增强代表履职活动的计划性、组织性和规范性。
年度代表工作计划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通过,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持联系,建立健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的参与。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同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表的联系,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网络平台,为代表依法履职、加强履职学习培训等提供便利和服务。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筹安排,邀请代表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培训和交流,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代表应当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参加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的代表履职学习培训。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
第四十九条为了便于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当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制发代表证。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应当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
第五十一条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
有关机关、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并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答复。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或者有关机关、组织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印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有关机关、组织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应当予以公开。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加强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促办理。
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确定重点督促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五十三条少数民族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有关部门应当在语言文字、生活习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第五十四条身体残疾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第五十五条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有义务协助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而拒绝履行义务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处分。
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根据情节,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或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进行打击报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典型事迹,展现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第五章对代表的监督
第五十七条代表应当坚定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监督,自觉维护代表形象。
第五十八条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
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定期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并公示代表基本信息和履职信息。
第五十九条代表应当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干预具体执法、司法案件,插手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或者变相从事商业活动牟取个人利益。
第六十条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出席罢免该代表的会议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第六十一条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一)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
(二)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
前款所列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终止者除外。
第六十二条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二)辞职或者责令辞职被接受的;
(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四)被罢免的;
(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七)丧失行为能力的。
代表去世的,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第六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予以公告。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六十五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3月12日02版)
政府工作报告
——2025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李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国发展历程很不平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部署。我们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极大激发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爱国热情和奋斗精神。一年来,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奋进、攻坚克难,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持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更加坚定了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决心和信心。
“稳”的态势巩固延续。主要表现在,经济规模稳步扩大,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4.9万亿元、增长5%,增速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30%左右。就业、物价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125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2%。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对外贸易规模创历史新高,国际市场份额稳中有升,外汇储备超过3.2万亿美元。民生保障扎实稳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5.1%,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保障力度加大。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进”的步伐坚实有力。主要表现在,产业升级有新进展,粮食产量首次跃上1.4万亿斤新台阶、亩产提升10.1斤;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9%、7.7%,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突破1300万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9%、10.4%。创新能力有新提升,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领域取得新成果;“嫦娥六号”实现人类首次月球背面采样返回,“梦想”号大洋钻探船建成入列;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1.2%。生态环境质量有新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7%,优良天数比例上升至87.2%,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到90.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超过3%;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7亿千瓦。改革开放有新突破,扎实有力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改革部署,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重大改革举措陆续推出;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部取消,共建“一带一路”贸易投资合作不断扩容升级。
回顾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加深,国内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矛盾集中显现,内需不振、预期偏弱等问题交织叠加,局部地区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难度加大。面对多重困难挑战,我们加力实施存量政策,适时优化宏观调控,积极有效应对。特别是坚决贯彻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果断部署的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经济明显回升,社会信心有效提振,既促进了全年目标实现,也为今年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深化了对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认识到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总供给和总需求、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和做大总量的关系。实践再次表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聚力攻坚,我国发展没有闯不过的难关。
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因时因势加强和创新宏观调控,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去年一季度经济开局良好,但受国内外多方面因素影响,进入二季度以后主要指标连续走低,下行压力加大。我们加强逆周期调节,聚焦突出问题针对性施策,紧抓存量和增量政策落实,推动需求较快回升,生产增长加快,市场预期明显改善,全年经济运行呈现前高、中低、后扬态势。有力实施财政货币政策,扩大支出规模,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政策利率,社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围绕扩大有效需求,扎实推进“两重”建设,加力支持“两新”工作,设备购置投资增长15.7%,家电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2.3%。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居民存量房贷利息年支出减少约1500亿元,降低交易环节税费水平,扎实推进保交房工作。积极稳定资本市场,加快完善基础性制度,创设互换便利、回购增持再贷款等工具,市场活跃度上升。一次性增加6万亿元地方专项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稳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二是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规定做法,制定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规范地方招商引资的措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积极拓展外贸新增长点,进出口结构不断优化,外贸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增大。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开展增值电信、生物技术、独资医院开放试点。加大单边开放力度,对所有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产品全面给予零关税待遇。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过境免签境内停留时间延长至240小时,入境旅游持续升温。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成效显著,一批重大工程、民生项目稳步实施。
三是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科技强国建设,全面启动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快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稳定工业经济运行,推进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制造业投资增长9.2%。新培育一批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商业航天、北斗应用、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制定修订环保、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快数字中国建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左右。
四是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优化经济布局。出台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城市更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7%。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防灾减灾和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成效。出台一批区域发展政策,实施一批区域重大项目,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政策,区域融合发展取得新进展。
五是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增进民生福祉。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强化对企业吸纳就业的支持,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国家奖助学金提标扩面、助学贷款提额降息,惠及学生3400多万人次。巩固“双减”成果,持续优化基础教育生态。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扩大基层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扎实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制定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政策。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提高优抚补助标准。健全低保标准确定和调整机制,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惠及1100多万人。完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和旅游市场持续活跃。扎实筹办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成功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我国体育健儿在巴黎奥运会取得境外参赛最好成绩。
六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缩减”。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大量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稳步增长。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接近40%。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更趋活跃。
七是加强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深入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9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28部。自觉依法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出两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开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开展燃气、电动自行车等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应对洪涝、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完善国家安全体系。严防极端案事件发生,依法严惩恶性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过去一年,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开创新局面。习近平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多国,出席上海合作组织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等重大多双边活动。成功举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中阿合作论坛部长级会议等重大主场外交活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巩固拓展全球伙伴关系,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在应对全球性挑战和解决国际地区热点问题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中国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表示衷心感谢!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国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可能对我国贸易、科技等领域造成更大冲击。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多边贸易体制受阻,关税壁垒增多,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国际经济循环造成阻碍。地缘政治紧张因素依然较多,影响全球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加剧国际市场波动风险。从国内看,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特别是消费不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账款拖欠问题仍较突出。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民生领域存在短板。一些地方基层财政困难。社会矛盾化解和风险防范工作还需要加强。政府效能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一些工作协调配合不够,有的政策落地偏慢、效果不及预期。有的部门服务观念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一些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善为,一些领域和地方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我们既要正视困难问题,更要坚定发展信心。我国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有超大规模市场、完备产业体系、丰富人力人才资源等诸多优势条件,有长远规划、科学调控、上下协同的有效治理机制,有需求升级、结构优化、动能转换的广阔增量空间,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我国经济航船必将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二、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住楼市股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粮食产量1.4万亿斤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左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提出上述预期目标,综合考虑了国内外形势和各方面因素,兼顾了需要与可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为5%左右,既是稳就业、防风险、惠民生的需要,也有经济增长潜力和有利条件支撑,并与中长期发展目标相衔接,突出迎难而上、奋发有为的鲜明导向。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体现了在就业总量和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背景下,加大稳就业力度的要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目的在于通过各项政策和改革共同作用,改善供求关系,使价格总水平处在合理区间。实现这些目标很不容易,必须付出艰苦努力。
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政策,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注重目标引领,把握政策取向,讲求时机力度,强化系统思维,提升宏观政策实施效能。
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收入、债券等各类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今年赤字率拟按4%左右安排、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赤字规模5.66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6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29.7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2万亿元。拟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1.3万亿元、比上年增加3000亿元。拟发行特别国债5000亿元,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000亿元,重点用于投资建设、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消化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今年合计新增政府债务总规模11.86万亿元、比上年增加2.9万亿元,财政支出强度明显加大。要加快各项资金下达拨付,尽快形成实际支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严格落实分级保障责任,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铺张浪费,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
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适时降准降息,保持流动性充裕,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优化和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更大力度促进楼市股市健康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提振消费以及民营、小微企业等的支持。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完善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强化融资增信和风险分担等支持措施。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拓展中央银行宏观审慎与金融稳定功能,创新金融工具,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强化宏观政策民生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经济政策的着力点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以消费提振畅通经济循环,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支持扩大就业、促进居民增收减负、加强消费激励,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
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贸易、环保、监管等政策协同以及与改革开放举措的协调配合,增强政策合力。健全和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统一纳入一致性评估,统筹政策制定和执行全过程,提升政策目标、工具、时机、力度、节奏的匹配度。出台实施政策要能早则早、宁早勿晚,与各种不确定性抢时间,看准了就一次性给足,提高政策实效。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作,促进政策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衔接畅通。注重倾听市场声音,协同推进政策实施和预期引导,塑造积极的社会预期。
完成好今年目标任务,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紧抓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以质取胜和发挥规模效应相统一,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做大做强国内大循环,在扩大开放中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在更高水平上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破解消费供给的结构性矛盾,更加注重以高质量供给引领需求、创造需求。坚持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三、2025年政府工作任务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更好结合,加快补上内需特别是消费短板,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
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提升消费能力、增加优质供给、改善消费环境专项措施,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从放宽准入、减少限制、优化监管等方面入手,扩大健康、养老、助残、托幼、家政等多元化服务供给。创新和丰富消费场景,加快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发展。落实和优化休假制度,释放文化、旅游、体育等消费潜力。完善免税店政策,推动扩大入境消费。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完善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和民生需求,发挥好各类政府投资工具作用,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强化项目储备和要素保障,加快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顺利收官。切实选准选好项目,管好用好资金,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350亿元。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强化超长期贷款等配套融资,加强自上而下组织协调,更大力度支持“两重”建设。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实施好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下放项目审核权限等措施。简化投资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大服务业投资力度。支持和鼓励民间投资发展,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建设,让民间资本有更大发展空间。
(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新动能积厚成势、传统动能焕新升级。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深海科技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生物制造、量子科技、具身智能、6G等未来产业。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加强产业统筹布局和产能监测预警,促进产业有序发展和良性竞争。加快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发展,让更多企业在新领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进一步扩范围、降门槛,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既懂行业又懂数字化的服务商,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开展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行动。深入推进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打造名品精品、经典产业。
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扩大5G规模化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在促创新、扩消费、稳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坚持创新引领发展,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制定实施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提升县域高中质量,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专门教育,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分类推进高校改革,扎实推进优质本科扩容,加快“双一流”建设,完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学校体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关爱师生身心健康。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待遇保障。要紧紧围绕国家需求和群众关切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
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性、颠覆性技术研发,加快组织实施和超前布局重大科技项目。优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推进科研院所改革,探索国家实验室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增强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能力。推动科技支出向基础研究倾斜,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提高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作用,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从制度上保障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和市场服务,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和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健全创投基金差异化监管制度,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壮大耐心资本。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加强科学普及工作,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动形成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
全面提高人才队伍质量。发挥人才高地和人才平台的辐射作用,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大力支持、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优化外籍人才服务。深化人才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推动产学研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加强东中西部人才协作,鼓励优秀人才在中西部地区建功立业。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和科教界“帽子”治理,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人才潜心钻研、厚积薄发。
(四)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加快落地,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有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加快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多措并举精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政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用服务的暖心增强企业的信心。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制定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合规指引,改革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出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完善企业简易退出制度,逐步推广经营主题活动发生地统计。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开展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支持地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在支出标准、绩效评价等关键制度上积极创新。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地方在高质量发展中培育财源。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完善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标准体系和基础制度。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改革优化股票发行上市和并购重组制度。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
(五)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稳外贸稳外资。无论外部环境如何变化,始终坚持对外开放不动摇,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稳定对外贸易发展。加大稳外贸政策力度,支持企业稳订单拓市场。优化融资、结算、外汇等金融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强化企业境外参展办展支持。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完善跨境寄递物流体系,加强海外仓建设。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发展中间品贸易,开拓多元化市场。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快解决标准认证、市场渠道等方面问题。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传统优势服务竞争力,鼓励服务出口,扩大优质服务进口。培育绿色贸易、数字贸易等新增长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新型离岸贸易,积极发展边境贸易。高质量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数贸会、消博会等重大展会。推进智慧海关建设与合作,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大力鼓励外商投资。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推动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开放,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鼓励外国投资者扩大再投资,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切实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加强外资企业服务保障,加快标志性项目落地,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推动自贸试验区提质增效和扩大改革任务授权,加紧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落地,完善经开区开放发展政策,促进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外资企业更好发展。
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形成一批示范性合作成果。保障中欧班列稳定畅通运行,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引导对外投资健康安全有序发展,强化法律、金融、物流等海外综合服务,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布局。
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持续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协定,积极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进程。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扩大同各国利益的汇合点,促进共同发展。
(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在发展中逐步化解风险,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方式,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方面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拓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使用范围。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继续做好保交房工作,有效防范房企债务违约风险。有序搭建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完善和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优化考核和管控措施,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支持打开新的投资空间。按照科学分类、精准置换的原则,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冲动。加快剥离地方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市场化转型和债务风险化解。
积极防范金融领域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综合采取补充资本金、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方式分类化解风险。完善中小金融机构功能定位和治理机制,推动实现差异化、内涵式发展。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跨部门合作,强化央地监管协同,保持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充实存款保险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等化险资源。完善应对外部风险冲击预案,有效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七)着力抓好“三农”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和品质提升。巩固大豆扩种成果,开发挖掘油料扩产潜力。推动棉糖胶等稳产提质。扶持畜牧业、渔业稳定发展,支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全方位开发食物资源。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占补平衡管理。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利用,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和现代化灌区建设,推进退化耕地治理和撂荒地复垦。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和农业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启动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积极性。各地区都要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共同把饭碗端得更牢。
毫不松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监测帮扶效能,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扩大以工代赈规模。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消费帮扶。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完善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
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深化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农业水价等改革。因地制宜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做好“土特产”文章,发展林下经济,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延链增效、联农带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文明乡风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格局。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城镇化质量水平,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强化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畅通参加社会保险渠道。加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优化空间格局,提升超大特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健全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加强燃气、给排水、热力、地下管廊等建设和协同管理。发展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完善无障碍适老化配套设施,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加大区域战略实施力度。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叠加效应,积极培育新的增长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等战略。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在要素保障、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鼓励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各展所长。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深化东、中、西、东北地区产业协作,推动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积极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九)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取得重要成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
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营造绿色低碳产业健康发展生态。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培育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新增长点。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重点用能用水单位节能节水管理,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项目。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再生材料使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开展煤电低碳化改造试点示范。规划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重大工程,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
(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稳步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加大各类资金资源统筹支持力度,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用足用好稳岗返还、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和稳定就业,统筹好新技术应用和岗位转换,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渠道,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服务,促进脱贫人口、农民工就业,强化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发放,清理整治欠薪,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增加制造业、服务业紧缺技能人才供给。加快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让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
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编制动态调整,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优化绩效考核。改善病房和诊疗条件,以患者为中心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护理、儿科、病理、全科、老年医学专业队伍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让人民群众用药更放心。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统筹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全面建立药品耗材追溯机制,严格医保基金监管,让每一分钱都用于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完善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20元,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实施好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快发展智慧养老。推进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加大对老年助餐服务、康复辅助器具购置和租赁支持力度,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促进生育政策,发放育儿补贴,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加强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公民道德建设。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和档案等事业,加强智库建设。深化全民阅读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推动新时代网络强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大力发展旅游业。推进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提升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考古研究水平。扩大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办好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第十二届世界运动会。积极发展冰雪运动和冰雪经济。推进群众身边的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科学健身普及和健康干预,让年轻一代在运动中强意志、健身心。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加强公共安全治理,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食品药品监管,抓好校园学生餐、平台外卖安全监管。加强气象服务。做好洪涝、干旱、台风、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做好西藏定日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提高重点地区房屋、基础设施抗震能力。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排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今年将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深入分析“十五五”时期新的阶段性特征,科学确定发展目标,谋划好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更好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指导作用。
应对新挑战、完成新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定不移推进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职尽责,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强化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制度机制。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政府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提升行政效能和水平。坚持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善于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自身实际结合起来,谋划牵引性、撬动性强的工作抓手和载体,提高创造性贯彻落实能力。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强化正向激励,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切实把面向基层的多头重复、指标细碎、方式繁琐的督查检查考核减下来,让广大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到干实事上。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坚持干字当头、脚踏实地,创造更多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发展业绩。
我们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步伐。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完善侨务工作机制,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汇聚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创辉煌的强大力量。
过去一年,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新的重要进展。新的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持续深化政治整训,全力打好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攻坚战。深入推进练兵备战,加快发展新质战斗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理论体系,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抓好军队建设“十四五”规划收官,加紧实施国防发展重大工程,加快推进网络信息体系建设。协力推进跨军地改革,优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布局,健全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团结。
我们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深化国际交往合作,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我们要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和外部势力干涉,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增进两岸同胞福祉,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携手共创民族复兴伟业。
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一切形式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创世界和平发展的美好未来。
各位代表!信心凝聚力量,实干谱写华章。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懈奋斗!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3月13日01版)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二〇二五年一月一日)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当前,农业再获丰收,农村和谐稳定,同时国际环境复杂严峻,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越是应对风险挑战,越要夯实“三农”工作基础。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一、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和品质提升,确保粮食稳产丰产。进一步扩大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实施规模,加大高产高效模式集成推广力度,推进水肥一体化,促进大面积增产。加力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任务。多措并举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支持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推动棉花、糖料、天然橡胶等稳产提质。
(二)扶持畜牧业稳定发展。做好生猪产能监测和调控,促进平稳发展。推进肉牛、奶牛产业纾困,稳定基础产能。落实灭菌乳国家标准,支持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严格生猪屠宰检疫执法监管,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提升饲草生产能力,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完善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和验收标准。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制定基本农作物目录,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内容,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加强东北黑土区侵蚀沟、南方酸化退化耕地治理。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在确保省域内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加强传统梯田保护。
(四)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瞄准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农业科研资源力量统筹,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发挥“南繁硅谷”等重大农业科研平台作用,加快攻克一批突破性品种。继续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加快国产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等研发应用,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
(五)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用好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等力量,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建设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全面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推进蓄滞洪区关键设施建设和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平原涝区治理,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沟渠整治,加快修复灾毁农田及灌排设施。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
(六)健全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体系。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做好资金筹集和分配。逐步扩大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范围。
(七)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市场供需,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维护好农民利益。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等违法行为。加强口岸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产业损害预警体系。有序做好粮食收购,强化储备粮监管。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和预期引导。
(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实施大中城市周边现代设施农业更新工程。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发展深远海养殖,建设海上牧场。发展森林食品,丰富“森林粮库”。推动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促进藻类食物开发。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拓新型食品资源。加快建立粮食和大食物统计监测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
(九)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提倡健康饮食,加强公共食堂、餐饮机构等用油指导,推广减油减盐减糖和全谷物等膳食。推动粮食机收减损、适度加工和科学储存。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松劲。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帮扶。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增强帮扶车间就业吸纳能力,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收入。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加强消费帮扶平台企业和产品管理。
(十一)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统筹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识别认定。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支持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通过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机制给予差异化支持。
(十二)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完善资产分类处置制度,支持各地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三、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十三)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大力发展绿色、特色农产品种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提升乡村旅游特色化、精品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构建农产品和农资现代流通网络,支持各类主体协同共建供应链。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十四)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十五)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加大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就业服务和劳务协作,培育推介特色劳务品牌。推进家政兴农行动。加强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和有效运转,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
四、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十六)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顺应人口变化趋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促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不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对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引导或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统筹建设和管护,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开展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十七)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开展农村公路及桥梁隧道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改善农村水路交通出行条件,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深化快递进村,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连锁经营布局县域市场,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络。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提升农村地区电信普遍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做好受灾地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十八)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以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扩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面,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保障和康复救助。
(十九)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完善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大力推进“三北”工程,强化资源协同和联防联治,提升防沙治沙综合治理效果。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强化长江珍稀濒危物种拯救和重要栖息地生态修复。
五、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做好全国村“两委”换届,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担当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对村巡察,细化完善新时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范。
(二十一)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强化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从严管控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巩固“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加强分类管理、统筹使用。
(二十二)加强文明乡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培育时代新风新貌,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推进和睦家庭与和谐邻里建设。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创新开展“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加强乡土文化能人扶持,引导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深入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
(二十三)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规范农村演出市场,深入整治低俗表演活动。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反对封建迷信。
(二十四)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信息共享、协同解决机制,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氛围。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防范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深入打击整治农村赌博,筑牢农村禁毒防线,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
六、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二十五)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鼓励通过发布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方式,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增强带动农户能力。
(二十六)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
(二十七)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二十八)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涉农学科专业。提升涉农职业教育水平,鼓励职业学校与农业企业等组建产教联合体。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科技特派员、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深入实施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支持科技小院扎根农村助农惠农。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
(二十九)统筹推进林业、农垦和供销社等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赋予权利人更加充分的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深化农垦改革,健全资产监管和公司治理等体制机制。完善国有农用地权利体系,促进规范管理利用。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加强取用水管理,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推广运用节水灌溉技术。
(三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保持历史耐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重点实事,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和“一刀切”。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动力活力。
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朝着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扎实迈进。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2月24日第01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工作,指导全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3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海上溢油、公共设施和设备、核事故,火灾和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网络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中毒,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刑事案件和恐怖、群体性、民族宗教事件,金融、涉外和其他影响市场、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交叉关联、可能同时发生,或者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社会安全事件分级另行规定。
1.4应急预案体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支撑性文件。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应急预案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
2.1国家层面指挥体制
党中央、国务院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作出决策部署,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指定相关负责同志组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成员由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及地方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等组成;必要时,可派出工作组或者设立前方指挥部指导有关工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协调指导本领域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职责在相关国家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其中,公安部负责协调处置社会安全类重大突发事件;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应急管理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生态环境部负责协调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央网信办负责协调处理网络安全、网络数据安全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2.2地方层面指挥体制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由本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本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可视情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结合实际按规定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专门工作力量,细化应急预案,做好本区域突发事件应对组织协调工作。村(社区)应当增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和组织动员能力,依法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做好本区域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相邻地区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区域性、流域性、关联性强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2.3专家组
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相关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3.1风险防控
坚持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将安全风险防范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按规定组织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传染病疫情、生物安全风险等进行调查、评估、登记,加强风险早期识别和信息报告、通报。各地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必要时向社会通报。
3.2监测与预警
3.2.1监测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监测网络,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对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草原、荒漠、海洋、生态环境、空间目标,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状况、人员分布和流动情况,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情、植物病虫害、食品药品安全、金融异动、网络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综合监测,推动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深度融合,多种途径收集获取并共享信息,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综合和分析研判,及早发现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性信息,提出预警和处置措施建议。
3.2.2预警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统一发布或者授权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1)预警信息发布。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根据分级标准确定预警级别,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向有关方面报告、通报情况,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作出调整。
预警信息应当采用统一格式,主要内容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公众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2)预警信息传播。综合运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急服务平台、应急广播、短信微信等手段,扩大预警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特殊场所,农村偏远地区等警报盲区,夜间等特殊时段,采取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针对性措施精准通知到位。
(3)预警响应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依法采取转移疏散人员、预置应急力量、调集物资装备、保卫重点目标、保障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等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封控有关区域、暂停公共场所活动、错峰上下班或者停课、停业、停工、停产、停运以及其他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预警解除或者启动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危险已经消除的,及时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突发事件已经发生或者研判将要发生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3.3处置与救援
3.3.1先期处置与信息报告
规范和加强全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及时、客观、真实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压制、阻挠报送紧急信息。
(1)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如实向所在地党委、政府或者其相关部门报告,提出支援需求,并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续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进行处置,控制事态。任何单位和个人获悉突发事件,均应当通过110接处警电话或者其他渠道报告。各地探索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统一接报处置体系。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损害程度、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突发事件信息获取、核实、研判,按规定报告并通报相关方面。
(3)事件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报告,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
3.3.2响应分级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国家层面应急响应级别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具体启动条件和程序在国家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应急响应制度,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对于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的极端事件要果断提级响应,确保快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3.3.3指挥协调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实行中央、地方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的,原则上由事发地省级党委和政府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原则上分别由市级、县级党委和政府组织指挥应对工作。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联合应对或者共同的上一级党委和政府组织指挥应对工作。超出本行政区域应对能力的,由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响应支援或者指挥协调应对工作。必要时,由国家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者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新成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应对工作。
突发事件应对中,所有进入现场的应急力量、装备、物资等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统一调度,其中相关应急力量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实施行动,确保相互衔接、配合顺畅。
3.3.4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迅速组织力量、调集资源,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人员搜救、抢险救灾、医疗救治、疏散转移、临时安置、应急救助、监测研判、损失评估、封控管控、维护秩序、应急保障等处置工作,采取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的措施,并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必要时可依法征收、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作为应急物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给予支援支持。有关具体处置措施,应当在相关应急预案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需要国家层面应对时,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负责人、医疗专家、应急队伍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
(2)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中央单位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3)研究决定地方党委和政府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4)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5)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3.3.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或者负责牵头处置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发布信息。国家层面应对时,由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或者中央宣传部会同负责牵头处置的部门统一组织发布信息。一般情况下,有关方面应当在24小时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
加强舆论引导,按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信息,对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当及时予以澄清。
3.3.6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威胁、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相关党委和政府或者有关应急指挥机构、部门宣布应急结束,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应当及时撤销。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复发。
3.4恢复与重建
3.4.1善后处置
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组织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理赔等工作,对受突发事件影响的群众提供心理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强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治理。对征用财产可以返还部分及时返还,财产被征收、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按规定给予补偿。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快速核拨救助资金和物资。
3.4.2调查与评估
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调查与评估,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其中,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国务院派出调查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牵头组织,会同相关地方查明事件的起因、经过、性质、影响、损失、责任等,总结经验教训,复盘评估应对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相关结论作为灾害救助、损害赔偿、恢复重建、责任追究的依据。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上一年度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总结评估。
3.4.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原则上由相关地方政府负责。需要国家援助或者统筹协调的,由事发地省级政府提出请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规划,提出解决建议或者意见,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4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综合性常备骨干力量,应当加强力量体系建设管理。宣传、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语言文字、能源、国防科工、移民、林草、铁路、民航、中医药、疾控、人民防空、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需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强本行业领域专业应急力量建设。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
(2)依法将军队应急专业力量纳入国家应急力量体系,作为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突击力量,加强针对性训练演练。
(3)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以及有条件的村(社区)可以单独建立或者与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有效发挥先期处置作用。
(4)各地各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健全参与应急救援现场协调机制,引导规范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健全各类应急队伍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共训共练、联勤联演和相关装备、器材、物资、训练设施等的共享共用,做好安全防护,形成整体合力。增进应急队伍国际交流与合作。
4.2财力支持
(1)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2)积极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健全保险体系,发展巨灾保险,推行农村住房保险、保障民生类相关保险以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为参与应急救援、传染病疫情防控等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安全风险。
(3)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和援助,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捐赠款物分配、使用的管理。
4.3物资保障
(1)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国家药监局等构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产能储备,制定储备规划和标准,建立重要应急物资目录,优化物资品种和储备布局,完善物资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国家重要物资监测,对短期可能出现的物资供应短缺,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和价格临时干预机制;完善应急物资补充更新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所需应急物资特别是生活必需品、药品等及时供应。
(2)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做好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4.4交通运输与通信电力保障
(1)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特别要发挥高铁、航空优势构建应急力量、物资、装备等快速输送系统,确保运输安全快速畅通;省级政府应当依法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按规定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健全运力调用调配和应急绿色通道机制,提高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快速调运能力。
(2)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网络、应急广播体系,提升公众通信网络防灾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能力,推进应急指挥通信体系建设,强化极端条件下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力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电力安全运行监控与应急保障,提升重要输电通道运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极端情况下应急发电、照明及现场供电抢修恢复。
4.5科技支撑
(1)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科技支撑,注重将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和新药品等应用于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2)健全自上而下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推进立体化监测预警网络、大数据支撑、智慧应急、应急预案等数字化能力建设,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送、视频会商、辅助决策、指挥协调、资源调用、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等功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加强突发事件相关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保障预案,指导督促地方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和快速反应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启动应急保障机制。
5预案管理
5.1预案编制
国家层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按程序报批和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地本系统应急预案体系。重要基础设施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和区域性、流域性应急预案纳入专项或者部门应急预案管理。
5.2预案衔接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当做到上下协调、左右衔接,防止交叉、避免矛盾。应急管理部负责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省总体应急预案及时抄送应急管理部。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报批前,由牵头部门按程序商应急管理部协调衔接。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5.3预案演练
国家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者各类应急预案牵头编制部门应当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各地应当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应急演练场所建设,为抓实抓细培训演练工作提供保障。
5.4预案评估与修订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及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和演练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内容作出调整,定期组织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5宣传与培训
本预案实施后,应急管理部应当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针对本地特点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安全保护、防灾减灾救灾、逃生避险、卫生防疫、自救互救等知识技能宣传和教育培训,筑牢人民防线。各有关方面应当有计划地对领导干部、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急能力。
5.6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按规定实行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纳入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内容。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追究责任;对未按规定编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2月26日01版)
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为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现就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一)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结合形势变化加大就业支持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技能培训行动,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二)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多措并举稳住股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加快打通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堵点,强化央企国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和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等行为。进一步丰富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的债券相关产品品种。
(三)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提能增收行动,持续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促进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强化产业联农带农。
(四)扎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加快推进落实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对拖欠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账款“应付快付、应付尽付”,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失信约束,健全清欠长效机制。
二、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
(五)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儿科服务年行动,加大儿科服务供给。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加大综合医院夜间儿科门(急)诊开放力度。
(六)强化教育支撑。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2025年提高部分学生资助补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推动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紧密对接创新链、产业链,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配程度。
(七)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2025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八)保障重点群体基本生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推动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提高专项救助水平,强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加强完全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等。
三、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
(九)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推进全社会适老化改造,支持地方试点探索、整体推进多层建筑加装电梯和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发展抗衰老、银发旅游等产业,释放银发消费市场潜力。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托幼一体服务。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场地支持和运营补助等。
(十)促进生活服务消费。加强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支持服务消费场景创新、业态融合、产业集聚。提升餐饮服务品质,支持地方发展特色餐饮。加大家政服务培训力度,鼓励更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提质扩容专项培训工程,完善家政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和信用体系。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配齐购物、餐饮、家政、维修等社区居民服务网点。
(十一)扩大文体旅游消费。深化线上线下、商旅文体健多业态消费融合,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支持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合理延长经营时间,扩大接待规模。支持各地增加优质运动项目和特色体育赛事供给。优化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和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流程,安全可控提高可售(发)票数量,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推行“一次审批、全国巡演”。
(十二)推动冰雪消费。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度假区,支持冰雪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全球知名冰雪旅游高质量目的地。鼓励各地因时因地丰富冰雪场地和消费产品供给。
(十三)发展入境消费。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优化完善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推出更多优质入境旅游线路和服务,提高境外旅客在华旅游便利化水平,培育面向国际的医疗、会展等市场。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支持更多优质商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推广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
(十四)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聚焦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优质生活性服务进口。推动将露营、民宿、物业服务、“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消费条目纳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四、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
(十五)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支持换购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推动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建设,培育多元化二手商品流通主体,创新二手商品流通方式。
(十六)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十七)延伸汽车消费链条。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房车露营等汽车后市场消费。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持续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加强汽车领域信息共享,支持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发展,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
五、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十八)强化消费品牌引领。聚焦商贸、物流、文旅等服务领域,分类制定提升服务品质政策,打造更多中国服务品牌。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产品设计,支持开发原创知识产权(IP)品牌,促进动漫、游戏、电竞及其周边衍生品等消费,开拓国货“潮品”国内外增量市场。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支持推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开展“购在中国”系列活动,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十九)支持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品质电商。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消费”,加速推动自动驾驶、智能穿戴、超高清视频、脑机接口、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推广,开辟高成长性消费新赛道。开展健康消费专项行动。加快完善低空经济监管体系,有序发展低空旅游、航空运动、消费级无人机等低空消费。不断丰富邮轮航线和旅游产品,推进游艇登记注册和报备便利化。
(二十)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促进内外贸标准认证等制度衔接融合。支持外贸产品拓内销,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引导外贸代工企业加快培育自主品牌。落实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内外贸一体化政策。
六、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
(二十一)保障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各单位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并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二十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健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行更高效的消费维权方式。规范网络销售、直播带货领域“全网最低价”等不合理经营行为,倡导实价优质,依法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深化电视层层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
(二十三)完善城乡消费设施。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和“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加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终端物流配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智慧商圈、沉浸式体验空间等,推动传统百货等实体店改造成为新型商业场所。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公共交通运力、临时停车泊位等配套保障力度。
七、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二十四)有序减少消费限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清理对消费的不合理限制,不得搞“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推动汽车等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分年限保障“久摇不中”无车家庭购车需求。引导地方有序开展传统民俗类消费活动。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社会集团采购,不得变相设置所有制、商户评级等采购门槛。
(二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清理整治各类市场准入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鼓励各地区对促销活动、社区集市、户外展示、招牌设施设置等简化审批流程,实行线上即报即办。以跨部门联合方式提升监管抽查效率,对大众消费场所无事不扰。
八、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六)加强促消费政策协同联动。改革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健全和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消费政策的协同,促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构建更加有利于促消费的政策体系。
(二十七)强化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更好统筹投资和消费,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推动实现投资效益提高和消费扩容升级的良性互促。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加力支持教育医疗、技能培训、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领域项目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文化旅游等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十八)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将促消费同惠民生、补短板结合起来,扩大消费需求,提升消费能力,更好发挥消费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拉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九)强化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有序开展续贷工作。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三十)完善消费配套保障措施。鼓励各级工会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加力实施消费帮扶,加强产销精准对接。探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健全服务消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加强买方分地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统计,完善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务实举措,加快形成工作合力,稳定市场预期,扎实推动提振消费各项政策措施更快更好落地见效。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3月17日01版)
中办印发《通知》
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于2025年全国两会后启动、7月底前基本结束。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全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取得的显著成效,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强调,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一体推进学查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习研讨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总结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坚定不移抓好落实。查摆问题要通过对标对表查摆,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信访反映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整治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开门教育要注重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服务群众,让群众可感可及。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教育负总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紧密结合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分类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3月18日01版)
中办印发《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
为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锻造过硬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重点,坚持政治引领、分类指导、守正创新、服务大局,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进取、干事创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
主要目标是: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取得更大成效,广大党员对这一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理解把握更加完整准确全面,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坚定自觉。党员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培训作用更加凸显,日常教育更加规范,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更加健全,信息技术运用更加充分,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成效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初心使命更加牢固,纪律作风更加严实,党性修养和实践本领显著增强,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为实现以上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在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抓好党员日常教育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基本任务,分级分类对党员开展有组织的专题培训,确保全体党员应训尽训。党员5年内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20天或160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5年内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35天或280学时,其中每年参加县级以上党委举办的脱产培训累计一般不少于5天或40学时。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学时应占总学时的50%以上。党员干部学时要求按照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执行。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不作硬性要求。
二、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全党思想意志行动
(一)深化学习教育。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主线,县级以上党委要加强统筹指导,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每年作出具体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组织好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党员教育培训机构要完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提高理论培训质量。党员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重要著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二)加强解读阐释。及时推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党员教育培训课程,引导广大党员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深化“党课开讲啦”活动,广泛组织讲党课和优秀党课展播,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按要求定期讲党课。用好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面向基层党员开展生动鲜活的理论宣传教育。中央组织部要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适时推出解读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优质课件和读本。
(三)健全和落实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和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用好红色资源,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广大党员持续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注重理论学用转化,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立足岗位担当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建功立业
(四)突出专题培训的政治引领性和分类指导性。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对党员开展专题培训的主题主线、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针对党员所在领域行业的实际,引导其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五)农村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等,注重实战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党员在服务群众中作表率、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时打头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党员集中轮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六)城市社区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结合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等,引导城市社区党员提高参与基层治理、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能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城市社区党员专题培训计划,抓好组织实施。
(七)机关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等,引导机关党员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务实为民。各级党委(党组)要统筹用好干部教育培训成果,坚持抓机关带行业系统,延伸开展普通党员专题培训。
(八)事业单位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工作等重要论述,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引导事业单位党员增强思想、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党员,结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等,引导他们自觉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肩负起新时代文化使命。对教育系统党员,结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结合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引导他们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矢志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对学生党员,注重把握其思想行为特点,坚持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思政课教育、社会实践有机结合,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做挺膺担当奋斗者。对科研机构党员,结合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引导他们弘扬科学家精神,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对医药卫生系统党员,结合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引导他们恪守医德医风医道,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各级党委(党组)要针对各类事业单位实际和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特点,组织开展党员专题培训。
(九)企业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金融工作等重要论述,结合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等,引导企业党员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对国有企业党员,结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等,引导他们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对金融企业党员,结合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引导他们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服务人民,带头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守好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根和魂。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好所属(所辖)企业党员专题培训。
(十)新兴领域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和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等,引导党员强化党性观念和党的意识,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提升职业技能,更好的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新兴领域党员专题培训。
四、创新方法载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质增效
(十一)丰富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认真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等,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提高党员日常教育质量。规范脱产培训,灵活运用案例讨论、互动交流、现场体验等方法,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注重完善基本培训,运用视频集中培训等方式,让优质课件直达一线、覆盖基层,推动基层党组织有组织地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实效性。
(十二)推进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坚持规范有序、集约高效,加强各级各类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功能。统筹推进共产党员教育平台一体化建设,开设共产党员网在线课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网和中国干部网络学院、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上党校”、“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作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规范网络学习行为,提高学网用网能力,在网络空间发挥积极作用。注重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党员参训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精准性。加强平台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制度,确保安全可控。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三)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各基层单位党委和党总支的直接实施责任、党支部的具体组织责任,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宣传部门的内容提供和舆论引导作用、党校(行政学院)的优质课程课件供给保障作用,构建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工作,推动解决问题,确保任务落实。明确流动党员教育培训责任,流出地(单位)和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联动抓好流动党员教育培训。
(十四)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机构职能,依规配强工作力量。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党员教育工作体系化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与发展党员、管理监督服务党员衔接,强化党员教育培训与干部教育培训有效协同。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定期轮训,每年举办全国党员教育专题培训班,推动培训成果惠及广大党员。健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激励约束等机制,激发党员参学参训内生动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党员调训机制,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
(十五)夯实基础支撑。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师资聘任管理制度,分级分类建立并动态管理师资库。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内容资源开发与供给,鼓励地方和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发高质量特色教材和案例课程。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作用,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党校、现场教学点和远程教育站点建设,用好各类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和各级党委留存党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等要求,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十六)不断改进学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严格培训纪律和学员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培训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十七)强化督导评估。建立述学导学督学制度,实施党员脱产培训年度计划备案管理。把党员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巡视巡察、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抓好本规划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由中央军委根据本规划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2月28日01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顺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要、阶段特征和结构特点,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金融政策和科技、产业、财税等政策衔接配合,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优化资金供给结构,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到2027年,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可得性和金融产品服务供需适配度持续提升,相关金融管理和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技金融体系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需求更相适应。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质效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体系持续完善。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进展,数字化金融监管能力有效提升。
二、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和主要着力点
(一)加强对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的金融支持。推进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统筹运用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关键枢纽作用,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丰富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金融政策和工具,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发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壮大耐心资本,支持培育发展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高质量金融供给。坚持“先立后破”,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统筹对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支持,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有力支撑。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金融精准支持提供依据。引导金融机构将绿色低碳转型因素纳入资产组合管理考量,丰富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服务。推动金融机构逐步开展碳核算和可持续信息披露。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三)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优化普惠重点领域产品服务供给。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推进“信易贷”工作、“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提质。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残疾人、退役军人、新市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就业就学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参与普惠金融全球治理。
(四)健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养老金融体系。持续完善养老金融相关政策,强化银发经济金融支持,促进中国式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为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加强养老资金投资管理,推动实现养老金稳健增值。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探索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有效衔接。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大涉老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打击力度,保障老年人合法金融权益。
(五)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增强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加快数字金融创新,支持巩固拓展数字经济优势。构建应用便利、安全高效的数字支付服务体系。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依法合规推进金融数据共享和流通,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对金融领域的开放共享力度。健全数字金融治理体系,依法将数字金融创新业务纳入监管,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规范电子签名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三、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和支持强度
(六)构建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各类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为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提供融资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全面加大对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当好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中小银行选择金融“五篇大文章”中与自身定位和能力相契合的领域,提供专业化精细化金融服务。保险机构加强对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的保险保障和投融资支持。证券、期货、基金、私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转型,有效提升投资能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七)健全运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纳入经营发展战略,建立“一把手”负责和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持续加强资源投入和人才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上下高效联动、前中后台协同的业务管理机制,针对各领域特点完善尽职免责制度。鼓励规范建设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等领域专业化组织架构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突出金融功能性,履行社会责任。
(八)完善高度适配的产品服务体系。规范发展“贷款+外部直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服务,丰富科技保险产品,探索完善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稳妥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担保贷款,基于碳足迹信息丰富相关金融产品服务,以美丽中国先行区为重点探索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丰富绿色期货品种。鼓励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探索拓宽生物性资产、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资产范围,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加强养老金融产品创新。
(九)强化数字驱动的金融业务运营体系。推动金融机构优先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相关业务数字化转型。综合运用数字技术手段,赋能经营决策、资源配置、业务改造、风险管理、产品研发等各环节,提升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强化科技和数据双轮驱动,加强前沿数字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夯实数据治理能力基础,依法合规推动公共数据向金融机构赋能应用。
(十)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指导金融机构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丰富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测工具。构建符合科创领域特点的风险评价模型。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的金融风险管理,强化绿色金融数据治理,防范“洗绿”、“漂绿”风险。健全普惠金融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定价能力,推动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加强养老资金安全防范和投资风险管理,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加强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信息科技外包、算法模型、新技术运用等风险管理,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技术创新应用。
四、强化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服务功能
(十一)充分发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推动公司债券扩容,扩大重点领域债券发行规模,丰富债券产品谱系,发展科技创新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乡村振兴债券等特色产品。完善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管理机制,鼓励通过创设信用保护工具、担保等方式提供增信支持。加大绿色、小微、“三农”等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用于科创、养老等领域。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十二)推动股权市场更好的服务高质量发展。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更好的服务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深化多层次股权市场错位发展,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建立健全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加大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力度。优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制度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向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投资布局力度。加大力度活跃并购市场,支持科技、绿色产业领域高效整合重组。常态化推进清洁能源、养老、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十三)加大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支持金融机构为更多中小企业和贸易新业态提供优质贸易便利化服务,鼓励省级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间共享优质企业名单。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向我国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有序聚集。便利绿色项目跨境融资,稳步扩大跨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外汇管理政策试点范围。推动银行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丰富完善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鼓励金融机构持续优化全球网络布局和服务模式,助力中小企业出海拓展业务。
(十四)培育循环互动的金融市场生态。推动金融领域信息共享,为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与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环保、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养老服务等专业中介机构合作,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深化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壮大权益类公募基金、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长期投资力量。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专业把关责任。
(十五)加强金融“五篇大文章”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和交易流转市场,建设“创新积分”数据库,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全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作用。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发展,健全环境权益统一确权登记和交易体系。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快建设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平台,探索依法扩大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用范围。推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规范发展,持续优化金融基础服务适老建设。持续加强数字人民币服务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金融“五篇大文章”场景应用赋能。强化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功能,探索发展相关行业特色企业征信机构。
五、加强政策引导和配套支撑
(十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引导。发挥货币信贷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科学设计、精准实施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供良好货币金融环境。优化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作用。加强财政、货币、监管政策合力,支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十七)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支持配套机制。完善企业科技含量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行“创新积分制”,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应用,深入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健全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快研究转型金融标准。建立养老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重点产业常态化项目推荐机制。
(十八)稳妥有序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相关改革试点。深入推进现有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做好经验复制推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依法合规先行先试,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产融合作试点等工作加强协同联动。
六、加强组织协调和风险管控
(十九)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各领域、各环节。在中央金融委员会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和跨部门工作协调,完善金融“五篇大文章”各领域的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常态化信息交流和政策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金融“五篇大文章”统计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和评价结果运用。加强经验交流和政策宣传,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营造良好氛围。重大事项要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二十)加强风险管控。压实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坚持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避免“运动式”、“一刀切”的工作方式造成资源配置扭曲。全面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科技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化合作、同向发力,密切监测和及时处置相关领域风险。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来源:国务院网站)
农业农村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扎实做好2025年“三农”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最后一年,做好“三农”工作对全局发展至关重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一、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奋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任务,力争全年粮食产量保持稳定。着力稳定播种面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粮食、大豆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下达各省份,稳住粮食面积。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实施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推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主攻粮食单产和品质提升。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继续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协同融合。统筹实施绿色高产高效、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等项目,集成组装推广区域性高产高效种植技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提单产。调优品种结构,扩大强筋弱筋小麦、优质水稻等生产。多油并举提升大豆油料产能。深入推进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稳定食用大豆面积、发展高油高产大豆,引导在南方地区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因地制宜轮作倒茬扩种花生,发展油葵、芝麻等特色油料。持续开展“减油增豆”科普宣传。
(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优化生猪产能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监测预警,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引导大型猪企有序规范发展,防止产能大起大落。落实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政策,稳定基础产能。推动优质基础母牛扩群增量,实施牧区良种补贴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推动落实灭菌乳不允许添加复原乳国家标准,促进国产生鲜乳消费。实施养殖业节粮行动,持续推进饲料用粮减量替代,全面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积极发展优质苜蓿、青贮玉米等饲草产业,开发新型蛋白饲料。开展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
(三)积极发展现代渔业。全面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稳定养殖面积。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科学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盐碱地水产养殖,在西北等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冷水鱼。加快传统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大力发展工厂化养殖。优化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推广重力式网箱,稳妥推进大型桁架类网箱和养殖工船建造,建设海上牧场。推进渔船管理改革,加强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稳控近海捕捞,稳妥推进远洋渔业新渔场新资源绿色可持续开发。加强渔船更新改造和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渔港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批沿海渔港经济区。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提升海洋渔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稳定蔬菜和棉糖胶供给。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抓好南菜北运主产区和冷凉地区蔬菜生产,推进设施蔬菜提档升级和老旧果园改造。落实好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巩固新疆棉区生产优势。启动糖料单产提升三年行动,加快推广糖料蔗良种良法。稳定天然橡胶种植面积,加强特种胶园建设,推动老旧胶园更新和灾毁胶园恢复重建。
(五)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突出建设重点,统筹推进实施。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在雨季易涝区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排水沟渠修复整治,完善农田排涝配套设施。深入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度标准体系,建立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常态化开展工程设施质量抽测。制定出台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引导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管护。
(六)强化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严守耕地红线,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制定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深入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谋划南方酸化耕地治理工程,强化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有序开展盐碱耕地改造提升。加强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因地制宜确定基本农作物目录,开展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持续整治“大棚房”问题,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加大通报曝光和巡查暗访力度。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引导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复耕、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复耕代种。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扎实推进数据验收、成果编制等工作。
(七)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制定农业防灾减灾预案和技术指导意见。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指导落实“一喷三防”、“一喷多促”等稳产增产措施。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提升农业应对气候变化韧性。探索开展“天空地”一体化农情灾情监测。加快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和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组织“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统筹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突出抓好小麦条锈病、水稻“两迁”害虫、玉米草地贪夜蛾等防控。深入推进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
(八)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建立践行大食物观重点任务跟踪调度机制,分领域推进多元食物开发。探索实施大中城市周边现代设施农业更新工程,加快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集成应用,因地制宜发展日光温室、植物工厂、设施化畜禽水产养殖。推动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推广高层、工厂化等生产模式,引导发展精深加工。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发植物肉等新型食物资源,促进藻类食物开发。推动建立粮食和大食物统计监测体系。持续抓好粮食机收、加工等环节减损,强化食物营养健康消费宣传。
(九)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加强全球农业生产贸易监测预警,健全农产品产业损害调查体系,合理把握进口规模和节奏。培育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扩大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出口。深化“一带一路”农业合作,推进农业对外合作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农业服务贸易。办好农业主场外交活动,深度参与全球粮农治理,深化与涉农国际组织合作。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十)优化完善帮扶政策。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相关工作,研究过渡期后政策制度安排,讲好中国减贫故事。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大数据信息系统,加快建设全国一体的基础数据库。开展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研究,提出分层划分标准方法和分类帮扶政策措施的建议。
(十一)提高监测帮扶质效。研究制定防止返贫致贫标准,优化监测识别方式方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更多依靠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和基层干部日常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帮扶对象监测识别,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众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帮扶政策“工具箱”,因人因户开展精准帮扶,推动稳定消除风险。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帮扶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对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
(十二)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巩固、升级、盘活、调整”要求,以县域为单元分类提出帮扶产业推进路径。研究优化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支持方式,聚焦特色主导产业,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好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健全帮扶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加强帮扶产业监测预警,及时防范化解风险。深入开展消费帮扶。扎实推进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引导农场培育壮大主导优势产业。
(十三)加强帮扶项目资产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整合优化资产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推动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强化资产运行监测,加大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力度,探索完善资产分类处置程序办法。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
(十四)抓好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和“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用好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等渠道,扩大以工代赈规模,推动发展“零工市场”,确保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常态化实施“志智双扶”行动,加大力度培育乡村工匠和脱贫地区特色劳务品牌,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
(十五)加大重点地区帮扶力度。落实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政策,运用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持续加强东西部协作,深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深入推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做好农业农村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引导参与开发乡村民宿、文化创意等产业。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涉农任务,健全重点区域农业农村协调发展工作机制。
三、持续提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十六)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建设,优化各级涉农科研机构功能定位,推动建立省级农业科技管理协调机制,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优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布局,建强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强化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共性技术创新、重大新品种和产品创制,尽快在新品种培育、耕地质量提升、智能农机研制等领域取得突破。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和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科技园区、重大农业科技工程设施等平台建设。
(十七)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龙头型和高速成长型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潜力型农业科技企业。健全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一企一策”强化服务保障,引导资金、项目、金融、人才等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聚集。支持企业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决策、农业主推技术评选,提高企业参与涉农科研项目比重,鼓励各类实验室平台、大型科研仪器以及科学数据、科研成果等更多向企业开放共享,发挥农垦企业在科技创新中重要作用。
(十八)加强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发挥好组织管理作用。支持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有关企业等协同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加强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社会化市场化力量参与先进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鼓励科研院校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等方式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十九)加快种业创新攻关。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进高通量种质资源表型鉴定平台体系建设,实施玉米种质资源改良计划。发展壮大种业阵型企业,推进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实施育种联合攻关和遗传改良计划,选育高蛋白玉米、高油高产大豆等优良品种。加快国产白羽肉鸡产业化推广。继续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推进国家“南繁硅谷”、黑龙江大豆种子基地等育制种基地建设。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宣贯,加快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落地,推行品种身份证制度。常态化开展“仿种子”清理、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和联合体试验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
(二十)加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加大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和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攻关力度,搭建农机中试验证平台,建设一批农机装备熟化应用试验场。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推动补贴机具“优机优补”、“有进有出”。扎实推进农机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拓展低空经济农业领域应用场景。扎实推进农机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十一)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深入实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农场等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建设统一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谋划实施“天空地”一体化农业观测网络等重大项目。实施农(牧、渔)场智慧赋能计划,制定发布智慧农业主推技术目录,丰富拓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场景。推动制定智慧农业基础标准和技术装备检验检测制度。
四、推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二)提升农业资源养护利用水平。实施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健全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加强新一轮农业资源区划研究,鼓励开展先行先试。加强耕地资源养护,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实施水肥一体化系统性推广行动,在旱作雨养区集成推广复合型节水技术模式。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完善休禁渔制度,集中整治非法占用或破坏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问题。探索创新涉渔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和禁渔效果监测,实施好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暖心行动”和“十省百县千户”跟踪调研。强化中华鲟、长江江豚等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重要栖息地生态修复。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二十三)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业绿色技术标准化,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发展生态低碳农业。推进科学施肥增效,建设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支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动农药科学施用增效,集成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制修订肥料、农药登记管理办法,持续推进肥料和农药登记行政审批改革。持续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在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实施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二十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深化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治理,加快推广胶体金等新型速测技术。健全联动高效的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构建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加快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标准制修订,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研究制定生产过程管控强制性规范和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分级试点,扩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等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深入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完善升级农业品牌目录制度,高质量推进品牌培育和保护。
五、持续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着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五)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乡村特色产业提质行动,推动乡村特色产业标准化、集聚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发展绿色、特色农产品种养,创新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培育一批产业强村。优化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统筹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二十六)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实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支持在农业大县(国有农场)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完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改造提升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协调发展。共建一批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推动建设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重点县(重点市)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推进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应急骨干采购商队伍,完善农产品滞销卖难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产销对接和品牌推广、消费促进等活动,拓宽农产品市场流通渠道。举办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二十七)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制修订休闲农业相关行业标准,开发生态旅游、民俗文化、休闲观光等新业态。开展休闲农业重点县建设,推介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强农产品电商人才培训,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等新业态。
(二十八)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行动,分行业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培育一批“链主”企业,推动农业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推动农垦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完善农业企业联农带农机制,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提倡订单采购原料、全链条提供服务、资金技术赋能等方式。
六、持续提升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扎实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九)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制定农村改厕工作导则,强化对中西部干旱寒冷地区户厕改造指导,加快适用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完善农村改厕设施社会化管护服务体系,具备条件的推进厕所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一并管护。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协同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厕所粪污等资源化处理利用。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微改造。
(三十)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研究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标准,强化分类指导。研究建立乡村建设信息动态更新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监测分析,完善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指导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提升村庄规划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开展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用好县级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协调推动农村道路、供水、电网、通讯、寄递物流体系等建设和巩固提升。统筹农村公共服务布局,推动强化农村“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推介和重要领域监测评价。
(三十一)深入推进乡村治理。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指导各地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新模式新路径。加强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继续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治理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平安乡村建设等工作。
(三十二)保护传承优秀农耕文化。组织农耕文化资源调查,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实施“农遗良品”优选培育计划。持续开展“大地流彩·全国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鼓励基层自主办好村跑、村舞、“村BA”等“村字号”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办好第八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启动实施“文艺赋美乡村”行动,推动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引导文化人才、专家学者等发展乡村文化创意产业,推动优秀农耕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造一批艺术村、写生村和网红村。
七、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十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指导各省研究制定延包具体办法,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投资主体流转农村土地监管,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发布土地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措施。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联审联办。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的农民户有所居保障机制,探索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路径,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办法。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农房,严禁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三十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专项整治,用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规范开展资产清查、会计记账、监测预警等工作,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监督。制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配套规章制度,依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和村级债务。持续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发展。
(三十五)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创新农民合作社组织带动小农户机制,发挥家庭农场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户特别是长期留村的农户发展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绿色高效的家庭农场。支持以家庭农场为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行动,出台关于加强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主体建设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小农户等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性服务。实施“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
(三十六)深入推进农村其他领域改革。加强农村改革任务落实跟踪调度,定期评估进展成效。用好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平台,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村改革经验。持续深化农垦农场企业化改革,强化国有农场农业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推动解决办社会职能改革遗留问题,规范农垦国有用地经营管理。
八、强化要素体制机制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十七)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抓好问题整改。完善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乡村振兴领域重大政策落实和整治形式主义的监督检查。分级分类征集推广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典型案例,探索不同区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路径。开展“十四五”农业农村相关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高质量编制“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及配套规划。
(三十八)拓宽多元化投入渠道。提高财政支农效能。推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加,积极争取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老旧设施设备更新。督促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支农规模。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引导金融和社会投资。优化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强化融资对接服务。继续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政策,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推进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推动乡村振兴基金加大支农投资力度。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实施好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推动降低或取消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支持发展肉牛、水产品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积极探索农产品价格保险。推动健全农业保险查勘验损、预赔付等相关制度,推进“保防救赔”一体化服务。鼓励发展“农业保险+信贷”服务。
(三十九)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快培育壮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加强高等院校涉农专业建设,推进“入学有编、毕业有岗”的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加强农广校力量建设。统筹用好各类农民教育培训资源,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接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大力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向新产业新业态所需人才倾斜。组织开展乡村运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培训。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举办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选育一批种养技术能手和乡村能工巧匠。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推动健全评聘激励机制。开展基层干部人才强基赋能行动,加大涉农干部培训力度。
(四十)强化农业农村法治保障。推动加快农业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渔业法制修订进程,完善配套规章。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检查制度机制,强化执法培训。组织“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开展好“宪法进农村”活动。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持续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构建“农村民生呼应”工作体系,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站稳人民立场,把牢“三农”工作底线红线,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强化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本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抓好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扎实有力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网站)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一、加快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强化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
(一)持续提高粮食产量。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深化“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行动,开展重大品种推广,启动“吨粮田”建设,大面积提高粮食单产,确保今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60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725亿斤以上。扩大小麦种植面积,推进晚秋作物增产,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支持发展油茶、油橄榄、核桃等木本油料。实施产粮(油)大县奖补和粮食生产先进县激励政策,提高丘陵山区省级财政种粮大户补贴标准,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深入开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
(二)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加快建设生猪产业集群,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确保生猪出栏稳定在6000万头以上。稳定牛羊生产,提升基础母畜产能,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建设牦牛产业基地县。实施经济作物产业基地“三新”提升行动,加快建设水产产业集群。推进“天府森林四库”建设。
(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市(州)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完善耕地保护差异化激励机制,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监测,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过渡期,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完善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和验收标准,确保垦造和恢复的耕地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把补充耕地持续恢复增肥管护资金纳入占用耕地成本。
(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按照“先易后难、整片推进”原则,优先在整流域、具备灌溉条件的地区和产粮大县推进,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机制。完善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健全相适应的保障机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逐步解决耕地细碎化问题。开工建设引大济岷等大中型水利工程,持续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重点山坪塘整治,新建和改造一批提灌站。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健全农村气象灾害和山洪、地质灾害预警防范机制。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五)健全监测帮扶机制。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好县级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措施库,提升监测帮扶效能。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价。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
(六)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实施到户产业帮扶增收计划,健全以奖代补等帮扶激励机制。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加强消费帮扶平台企业和产品管理。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健全全程监管制度,支持各地盘活利用低效闲置资产。
(七)促进重点区域加快发展。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扎实推进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推动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可持续发展。持续做好东西部协作,深入推进省内结对帮扶、定点帮扶等帮扶工作。
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建圈强链,促进富民产业高质量发展
(八)推进农业产业园区化发展。深入实施“天府粮仓·千园建设”行动,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提质扩面,新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以上,每年按规定新评定和升级省星级园区95个以上,逐步实现有条件的涉农乡镇现代农业园区全覆盖。在国家级和省级园区所在乡镇全域推广农业产业园区化发展机制模式。加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九)实施千亿产业建圈强链工程。统筹项目资金,建立协同机制,推进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培育畜牧万亿级产业链、粮油五千亿级产业链及蔬菜、水果、茶叶、蚕桑、水产、林竹、调味品和食药同源等千亿级产业链。实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培育“链主”企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培育“天府粮仓”精品品牌。培育农产品出口强县和出口强企。
(十)深化“农商文旅体康”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旅游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乡村旅游集聚区建设试点,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大力发展文化体验、田园康养、休闲度假等融合业态,开展乡村演艺、年货集市等特色活动,推出一批“农商文旅体康”融合发展精品线路。
(十一)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建设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加强农民工就业失业监测及困难帮扶,壮大“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2600万人以上。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构建返乡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四、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
(十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万安实验室建设,积极筹建崖州湾国家实验室成都粮油作物试验基地,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动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统筹推进农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农业科技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成果转化“星火”行动。分层分类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团队。推动市(州)农科院所与农技推广机构一体发展,用好“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平台。推进科技下乡万里行、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等农业科技人才帮扶。
(十三)加快推进川种振兴。持续实施省级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专项。管好用好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库。加快建设区域育种创新中心,培育育繁推创新联合体。深化制种基地大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推进现代种业园区和五大种业集群建设,建设种业强市、强县。
(十四)大力实施“天府良机”行动。深入实施“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加强丘陵山区农机化薄弱环节技术装备研发攻关,建设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全面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落实“优机优补”政策,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持农机装备园区建设,加大适宜农机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加强农林作业低空飞行装备研发和推广使用。
(十五)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全方位应用,加快现代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农业全产业链数智化发展,培育一批智慧农(林、牧、渔)场。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和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
五、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十六)实施乡村建设“百千万”工程。完善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对不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可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引导或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百片引领、千村带动、万村补短”工程。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加快推动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一村一实事”行动。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开展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十七)加快改善乡村基础条件。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进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产业路、旅游路和乡镇通三级公路。开展乡村水务建设,推进县域城乡水务一体化。单列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整治存量农村住房安全隐患,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推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避险搬迁。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深入实施省级百强中心镇培育计划,做大做强中心镇,推进乡镇场镇建设管理补短计划。实施县域商业建设三年行动,推进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家电和汽车等下乡活动。深化“交商邮供”融合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培育一批供销流通服务强县。
(十八)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提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农村河湖环境保护,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重要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常态化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十九)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强化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片区化集约化布局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二十)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全面振兴能力。开展村“两委”换届,深入推进强村弱村、重点难点村分类管理,整顿提升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严格落实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推进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建立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完善村级工作事项准入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补短板”工程。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加强分类管理、统筹使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对村巡察。
(二十一)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实施公共文化设施提质增效、人文乡村建设等工程,推动优质文化资源更多向乡村基层下沉。常态化开展“三下乡”活动。开展好“村晚”“村BA”“村跑”“村歌”等“村字号”活动。实施“蜀乡新风”行动,深化移风易俗,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治理。加强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和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行动。实施“乡村著名行动”。
(二十二)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加快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农村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功能。推进“一村一辅警(警务助理)”全覆盖。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深入打击整治农村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和农村地区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
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动力活力
(二十三)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成都西部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深化省级试点,进一步完善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高效配置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上取得标志性成果。
(二十四)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稳妥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提升行动,重点支持长期稳定务农小农户发展为家庭农场,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力度。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健全县乡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服务网点建设。
(二十五)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全面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以县域为单位开展农村闲置资产清理,在摸清家底基础上探索有效盘活方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规范宅基地管理,依法依规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深化水权水价改革。
(二十六)创新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构建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确保年度计提部分达到土地出让收入的10%、土地出让收益的50%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推广涉农产业“金融链长”制,探索拓宽农村产权抵质押范围,优化乡村振兴金融生态,推动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优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二十七)创新乡村人才培育机制。培育“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稳步推进人才入乡“新农人”试点工作。实施乡村工匠培育、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开展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行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推动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建立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加强教育、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
(二十八)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谋划一批具体工作事项,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要加强乡村振兴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形成乡村振兴“一盘棋”推进格局。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优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部署要求,让基层同志有更多时间精力抓好工作落实。
(来源:《四川日报》2025年02月28日01版)
王晓晖主持召开省委党建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强调
聚焦服务中心大局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更好以高质量党建保障我省高质量发展
施小琳田向利于立军出席
省委党建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省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王晓晖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聚焦服务中心大局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更好以高质量党建保障我省高质量发展。
省委副书记、省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施小琳,省政协主席田向利,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于立军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2024年全省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全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省委党建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2025年工作要点》《县(市、区)党委书记2025年度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2025年度全省机关、国企、学校、新兴领域、地方金融企业、医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王晓晖在讲话中肯定了过去一年全省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他指出,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蓄势之年,党的建设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来谋划推进。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锻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统筹推进各领域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全省党的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王晓晖指出,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实施思想领航、党性铸魂、先锋淬炼、薪火传承等工程,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机制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和省委发展战略实施结合起来,与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推动发展、改革攻坚、维护安全的能力本领。
王晓晖指出,要精心谋划、统筹抓好村(社区)换届工作,切实配强“两委”班子、选好带头人,加强“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全方位强化抓落实的能力,确保更好担负起实施乡村振兴、提升治理效能的重任。要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鲜明省委“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把正确用人导向贯穿始终,把建强班子队伍作为关键任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在拼经济搞建设主战场发现、培养、检验干部,切实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更好适应四川现代化建设需要。
王晓晖指出,要突出抓好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进一步优化“两新”工委运行机制,组织实施好三年攻坚行动,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引导新兴领域各类组织健康发展,引导新兴领域各类群体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更大力度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固化护民利民的长效机制,让群众看到可喜变化、增强正向感受。要进一步为基层减负赋能,加强干部关心关爱,释放鲜明信号,强化激励作用,鼓励担当作为。
领导小组副组长,有关省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四川日报》2025年02月25日01版)
王晓晖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
紧紧扭住牵引性改革聚力攻坚
推动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施小琳于立军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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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王晓晖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扭住牵引性改革聚力攻坚,推动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施小琳,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于立军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2024年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的引领性改革进展情况等的汇报,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以科技创新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2025—2030年)》《关于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蓄势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改革工作意义重大。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就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扎扎实实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在加快建成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上取得明显进展。
会议指出,要抓紧抓实提振有效需求的改革。深挖消费潜力,从丰富应用场景、减少限制性措施等方面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全方位支持服务消费,大力培育消费新热点。增强投资后劲,深入分析影响投资增长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有序下放项目建设有关权限,加强用地、用能、资金等要素保障。拓展外贸空间,多措并举帮助企业稳订单、拓市场,积极拓宽中间品出口渠道,全力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解决好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等问题。
会议指出,要抓紧抓实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改革。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下功夫,深入实施前沿科技攻坚突破行动,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重视初创科技企业发展,扎扎实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努力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完善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支持政策,引领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要抓紧抓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决破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切实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聚力解决一批经营主体反映集中的问题诉求,对拖欠账款、融资困难、违规收费罚款和检查过频等问题,逐项加强整治,尽快见到明显成效。落实好各项惠企助企政策,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让企业有稳定预期。
会议指出,要抓紧抓实防范化解风险的改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妥推进地方债务有序化解。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集中整治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通过科技赋能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治理,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有关省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四川日报》2025年02月26日01版)
王晓晖主持召开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
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集聚高地
施小琳出席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省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王晓晖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突出人才引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集聚高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四川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省委副书记、省长、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施小琳出席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人才工作论述摘编》,传达学习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了去年以来全省人才工作情况、推动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有关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工作要点》等文件。
王晓晖在讲话中对过去一年全省人才事业发展取得的新进展给予肯定,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推动新时代人才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念兹在兹、对各类人才深切关怀,发表系列重要讲话,形成了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又对人才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深刻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人才工作的战略导向和着力重点,为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引才育才用才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我省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晓晖指出,要立足两个五年规划交汇点做好人才战略谋划。紧盯“十四五”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对账、补账、交账工作,力争按时全面完成既定目标。前瞻谋划“十五五”人才工作,顺应人才流动新趋势,聚焦为重大科技攻关遴选人才、为重点领域方向培养人才的目标,加强教育科技人才规划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机制协同,持续提升我省人才整体实力。
王晓晖指出,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委发展战略培养引进用好人才。走好自主培养之路,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不断提高人才供给和产业发展的适配度,同时充分发挥国家实验室、大院大所、大科学装置对高端人才的集聚优势,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大招才引智力度,灵活采取以才引才、以会引才、以赛引才等方式大力引进高端人才,以全球视野广纳贤才投身治蜀兴川事业发展。持续释放人才效能,搭建用好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健全人才、技术、产业、资本深度对接合作机制,促进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王晓晖指出,要着眼破解深层次矛盾问题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注重改革集成,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理念,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任务、资源平台等方面统筹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突出改革重点,探索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持续深化科教界“帽子”治理,加快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努力形成一批标志性首创性改革成果。增强改革实效,推动更多改革从局部试点走向面上铺开,由创新探索转化为制度举措,为全省人才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
王晓晖指出,要聚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勇于创新、大胆尝试、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鼓励人才静心做学问、搞研究、出成果。进一步加强人才政策和科技政策、产业政策的统筹联动,助力更多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加快成长。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让各类人才安心扎根四川施展才干、成就梦想。
领导小组副组长,有关省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四川日报》2025年03月15日01版)
王晓晖在乐山市自贡市调研时强调
坚持干字当头狠抓各项部署落实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晖前往乐山市、自贡市,宣讲全国两会精神,调研指导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坚持干字当头狠抓各项部署落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每到一地,王晓晖都认真听取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汇报,走进企业、乡村生产一线,向基层干部群众宣讲全国两会精神。他说,这次全国两会是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一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两会精神主要体现在政府工作报告等各项报告和重要文件中,政策含金量高,目标任务明确,各项部署要求具体,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一项一项抓好落地落实。王晓晖对乐山市、自贡市开年以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强调要抢抓政策机遇,以项目作牵引,以改革为动力,围绕既定目标实干担当,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努力为全省大局多作贡献。王晓晖强调,一季度对全年经济工作至关重要,全省上下要树牢实干实绩导向,锚定目标、鼓足干劲、奋发有为,确保实现一季度“开门红”,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调研中,王晓晖来到位于犍为县的四川凤生纸业科技公司、井研县的四川意龙科纺集团公司、富顺县的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公司,详细了解产品研发、工艺创新、市场拓展等情况,对各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智改数转”实现转型发展表示赞赏。他说,以科技创新赋能传统产业,推动改造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大有可为,企业要持续加强研发、做优产品,在数智赋能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中实现更好发展。在大安区百度阿波罗智行(西南)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基地,王晓晖详细了解基地建设、应用场景等情况,认真听取以数据标注为重点发展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情况介绍。他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各地要立足实际、前瞻布局,因地制宜开辟发展新赛道、塑造发展新优势。王晓晖强调,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在搭建平台、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在打通堵点卡点上想办法,让创新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让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春分将至,正值春耕农忙时节。王晓晖来到富顺县水稻高粱现代农业园区育秧基地,步入田间察看秧苗长势,详细了解秧苗规范栽培、单产提升、病虫害防治等情况,叮嘱当地要扎实抓好春种春管各项工作,切实打好今年农业生产第一仗。沐川县魔芋科技示范园通过打造魔芋种植全产业链有力带动了农户增收,王晓晖走进园区与农技人员、种植农户深入交流,询问了解魔芋产量、精深加工、市场拓展等情况,希望他们抓住良种繁育这个要害,不断提升魔芋品质,持续完善联农富农机制,让农民群众在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我省文旅资源富集、特色各异,如何更好以文旅深度融合助推高质量发展,王晓晖十分关注。在江姐故里红色教育基地,王晓晖详细了解江姐生平事迹、革命史实及文物收集保护等情况,强调要保护用好红色资源,精心打造既体现红色精神又具有时代特色的红色文旅产品,更好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在嘉阳国家矿山公园、自贡恐龙博物馆,王晓晖沿途听取两地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文旅产品等情况介绍。他指出,文旅产业既是消费市场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也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高度重视发展文旅产业,积极研究其发展规律和路径,特别要在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上谋划更多好思路好举措,依托文化资源“以文塑旅”培育高品质旅游产品,借助旅游市场“以旅彰文”打造优秀文化传播载体,切实把“文旅+”“+文旅”这篇大文章做好。
调研期间,王晓晖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督导芭沟镇山体崩塌地灾治理工作。他强调,四川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复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时刻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抓在手上,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科学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大灾害和重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领导陈炜、李文清,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来源:《四川日报》2025年03月19日01版)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12月11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间有关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重要论述的节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