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同学们:
根据学校《关于申报2018年硕士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的通知》的要求,参照学院《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特困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院发[2018]06号文执行,经同学申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材料审核、评定,最终决定推荐刘金山、蒋云川2位同学参评硕士研究生特困助学金,公示期为2天,如有异议,请咨询环境学院行政办刘老师,电话028-86291233,地址:7教814。
环境学院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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