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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通知

时间: 2024-09-25 点击次数:


全院研究生:

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7号)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号)研究生奖励与资助的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奖助项目

参评荣誉称号、奖学金和申请资助均须满足: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公派出国留学或学校批准的国际校际交流学习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未受到违法、违纪、违规处理;道德品质优良,无严重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

(3)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课程学分,且学业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无缺考或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况;

(4)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按规定缴纳学费(含住宿费),按时完成学籍注册。

奖助项目

评审方式

特别说明

荣誉称号

材料评审

1.学制内,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参评;
  2.优秀研究生干部应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各二级研究生会成员须获得过“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才能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
  3.优秀毕业研究生是应届生参评,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产生;
  4.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当年不得重复获评。

二、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并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下文简称办公室)。具体名单见学院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相关通知。

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组织申报、材料认定、评审推荐、内部纪检监察、处理本单位有关申述事宜等工作。

参评学生的直系亲属、特定关系人,在评定投票时应回避。

学校将严格监督检查,对于在奖助学金评审中存在渎职失职、明显不公、违规违纪、重大失误的责任人和培养单位实施问责。

三、指标分配及时间安排

2024年研究生荣誉称号指标分配表

培养单位

指标分配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环境学院

21

8

6

3

1、研究生荣誉称号

申请程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班团或研究生会组织民主评议推荐--研究生会汇总初评名单—学院审核、评选--公示拟获评人选。

9月27日18:00前:学生本人根据学院的要求按需下载填报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并准备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各班团,班团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各班公示3天,签字确认后,以班级为单位或研会为单位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后上交材料给学院,不收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申请表(附件中下载,需要申请哪种就用哪一个申请表,不需要申请的种类请删除相应表格)、评优信息汇总表(附件2)(优秀研究生干部每个班团/党支部推荐名额0-1人)、最终材料为电子版及签好字的纸质档,电子材料(附件1《环境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附件》、附件2《2024年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先统一发送至邮箱1753950590@qq.com。电子版材料需要一个班级使用一个压缩包,命名为“202x级环科班/资环班荣誉称号材料”;每一个申请人使用单独文件夹,命名为“202x级姓名+学号+荣誉称号材料”;文件夹中每一个文件都需要命名为“202x级姓名 +学号+原材料名称”。各班材料提交完全后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提交纸质材料。

9月29日-9月30日:学院对结果审核,并将结果公布;若有意见,以个人或班级前来三教418A进行反馈。

10月8日前:学院完成公示。

四、注意事项

如遇通知更新,请以更新通知为准。

通知中不能涵盖事项请阅读附件3、附件4的细则及办法。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需按照时间节点准时上交,过时视为未申报,不再收取申报材料。    

(二)未尽事项,请参考学校通知要求。

环境学院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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